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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是针对知识的评定,而不是对学生人格的评定。无论何时都要积极地肯定学生的人格,但具体地指出知识掌握中的错误。只有在这种情形下,学生才不会将知识上的错误与自己的人格捆绑在一起,才不会认为教师的评分是对自己人格的否定。许多教师在教学中经常混淆这两者,这不但是抄表现象的根源,也是学困生大量出现的根源。
苏霍姆林斯基还说道:
我们力求使父母们懂得:对学业成绩的评定,并不及映对儿童道德面貌的评定。违背了这一点,会给儿童带来很深的痛苦,有时候甚至摧残他的心灵。把学科成绩的评分跟道德面貌的评价等同起来,是缺乏理智地追求表面成绩(分数)的结果。我们认为,不能容忍把一切都归结为一条简单化的结论——好分数就是好学生,没有得到“应得”的分数就意味着这个学生“不够格”。在这种奇怪的、缺乏教育学常识的观点里,没有把人看成是多种特征、品质、才能和爱好的和谐的统一体。
遗憾的是,这种观点已经渗遗到许多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去了。当我看到许多文章里写道或者听到许多人说:“三分”是代表毫无用处的、很差的知识这种议论时,我就感到不胜愤慨。尊敬的教师同志们,你们应当坚定地对自己说:“三分”——这是一种对于完全令人满意的知识的基定。顺便提一下,如果所有的教师都能用正确的观点来看待这些问题,那么谎报成绩的现象就会消失,因为现在有许多学校给不及格的知识也是打“三分”的,这是一种令人遗憾的现象。还有,家长们也将不再要求自己的孩子做到不可能做到的事,因为并非所有的孩子都具有同样的能力:一个孩子很轻松地就能得到“五分”和“四分”,而另外一个孩子得到“三分”就是很大的成就。我们记住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第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