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一夫一妻制已经运行多年,可新闻上依旧层出不穷,官员、明星bao .养二奶事件发生。为什么“三妻四妾”在男人心里这么根深蒂固?他们凭什么这么大胆?一些历史事件中,我们就能看出端倪。
1946年,上海一位童养媳黄林妹状告自己丈夫“重婚罪”,这是让人惊讶的。黄林妹嫁给丈夫黄木生7年没有生小孩,而丈夫在7年前娶了寡妇,生了两个孩子。
在那个时代,女性的地位往往被忽视,而黄林妹的举动却显得格外突出。但这不仅是一个个体的抗争,更是整个社会在性别平等和婚姻制度变革中的一个缩影。
而《法庭上的妇女》这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案例,为我们揭示了从晚清到民国时期,一夫一妻制下男性纳妾行为背后的复杂现实。
《法庭上的妇女》的作者陈美凤(Lisa Tran)是加州州立大学富尔顿分校历史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国的妇女和法律。她的这部作品基于581起涉及妾的法庭案件记录,深入探讨了晚清民国时期一夫一妻制与纳妾制度的变化。陈美凤的学术视角独特,她不仅关注法律条文本身,更注重法律实践对社会和女性生活的影响。
在晚清时期,法律对一夫一妻制的定义相对模糊。清代法律默认了性与婚姻的分离,纳妾行为并未被明确禁止。
然而,随着西方性别平等观念的传入,这种传统观念开始受到挑战。
就像黄林妹的案例一样,他的正妻却因无法生育而备受冷落,而他非婚生的“妾”给他生了孩子,而正妻尽管上了法庭,可依旧败诉了。
所以,尽管一夫一妻制已被法律所倡导,但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因为法律上的漏洞,使得男性在追求性特权时更加肆无忌惮。
法律对女性的保护有限,但《法庭上的妇女》也展示了女性在这一时期逐渐觉醒的过程。书中提到,许多妾在法律地位被削弱后,开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950年5月婚姻法出炉,四川省发生了一件妻妾闹离婚事件。丈夫张华书娶了正妻贾长秀与妾伍智秀。张华书明确表示喜欢妾,如果要她离开,需要赔偿100万。而妻子贾长秀转变想法,转而申请法院判决自己与丈夫离婚。法院终是判决妻子贾长秀与张华书离婚,并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
这起案件中,不论是妻子还是妾,都有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其实就是意味着女性独立意识的崛起。那在这种意识的引导下,女性在受教育后,清醒意识更强。针对网上的“一夫一妻制”终会消失的论调,还有可取性么?书中没有给出这样的答案,但是从妾的历史发展及社会变化中,我们可以去预测下。
当然,陈美凤的研究不仅局限于历史,更对现代社会提出了深刻的反思。书中指出,尽管纳妾行为在1950年后逐渐消失,但性别不平等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在当今社会,婚外情和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在某些地区,传统观念的回潮使得女性的权益再次受到威胁。
从法律层面来看,现代社会虽然明确禁止重婚,但对于婚外情等行为的约束仍然有限。这不禁让人思考:法律是否真的能够完全保护女性的权益?社会观念的转变是否足够迅速?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法庭上的妇女》它通过丰富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揭示了从晚清到民国时期一夫一妻制与纳妾制度的复杂关系,更是让我们看到女性独立意识的崛起过程。
陈美凤的研究让我们看到,法律并非孤立存在,它与社会观念、性别关系紧密相连。正如书中所言,法律的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社会的进步也反过来影响了法律的实施。
在今天,我们依然需要关注法律与性别平等的关系。只有当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女性权益的有力武器,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与正义。《法庭上的妇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历史的镜鉴,让我们在反思过去的同时,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方向。
这本书不仅是对历史的研究,更是对未来的思考。它让我们明白,性别平等的道路虽然漫长,但每一步都值得我们为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