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非法排污,必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1月28日晚,格尔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庆华矿业)直排尾矿进入柴达木盆地沙漠的最新调查结果。据称,经现场调查,上述尾矿违法直排发生于2014年8月前,共排放尾矿浆约590万吨。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在3、4年前庆华矿业存在尾矿直排行为,届时当地环保部门已掌握情况,并对企业进行处理,“前前后后罚款加在一起,罚了八万块钱左右”。
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铁矿石采选企业,其250万吨铁矿采选工程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规划实施的重点项目。11月24日下午,国内有关媒体以图文方式刊发了“青海庆华矿业被指向沙漠直排尾矿”新闻报道,指出该企业涉嫌“尾矿直排”、“尾矿库无防渗措施排放尾矿”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媒体报道中遥感图片和视频反映的“16公里污染带”由向厂区周边排放约199万吨尾矿浆形成,另约391万吨向仅有防渗帷幕的尾矿库排放。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格尔木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6666.6667 万人民币。自环保部门发现该企业的违法事实以来,仅仅罚了8万元款,这相对于巨额的注册资本和上缴利税来说,无疑是九牛只一毛。有网友质疑,这8万元都不够清理这些污染物的费用、简直是“鼓励”继续排污。
可以断言的是,当地主管部门存在严重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嫌疑,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未能有效处理已经形成的污染带,虽然在今年3月恢复生产以来没有新的排污行为,但整改时间跨度为何如此之长?
关键在于两点,一是某些官员没有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对环保问题不重视。存在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的唯GDP主义、注重当下却忽视长远的短视主义、只顾个人或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二是一些企业尤其是厂矿企业、化工企业,也毫无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仅仅从自身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明知故犯、屡禁不止。
该企业的排污地点,距离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的索加-曲麻河保护区直线距离不短,但由于污染物总量巨大、相当大一部分污染物缺乏防护措施、矿井深达数百米,目前尚不能否认对深层地下水等重要自然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三江源保护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是世界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自然保护区,它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条大河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
近年源区植被与湿地生态系统的破坏,使其水源涵养能力急剧减退,导致三江中下游广大地区旱涝灾害频繁、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制约,并已直接威胁到了长江、黄河流域、乃至东南亚诸国的生态安全。
如果该企业的排污行为未影响三江源生态保护区的生态安全,那真是万幸。但这样的万幸,我们能仅靠祈祷吗?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绝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8万元的罚款,是否真实,尚待回应,是否有理有据,民众期待一个合理解释。
当重大污染已经发生,无论多高的事后罚款,也不如污染从未有过。
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我们从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公民个人层面、立法司法等多层面入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以成效看力度。该企业的违法排污之所以被媒体曝光,正是由于某环保组织志愿者调查,从而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这也反映出近年全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道路,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