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6-存在与时间第59节(1)

海德格尔原文部分


第五十九节

生存论的良知阐释与流俗的良知解释

良知是操心的呼声,来自在世的无家可归状态,这呼声把此在向最本己的能有罪责的存在唤起。与此相应的召唤之领会就是愿有良知。

这两句规定不可能马上就同流俗的良知解释协调起来,它们甚至显得针锋相对。我们之所以称流俗良知解释,因为这种解释在描述这一现象特征和标识其功能的时候,执着于人们认作良知的东西,以及执着于人们如何跟随这种良知或不跟随这种良知的情况。

但是,存在论阐释非得与流俗解释取得一致吗?流俗解释在原则上、生存论上不恰恰须得怀疑吗?既然此在首先与通常从操劳所及的事物方面来领会自己,并把他的所有行为都解释为操劳,那他不是要以沉沦晦避的方式来解释他的存在这种方式了吗?此在迷失于常人所操劳之事。那么他所解释的存在方式,不恰恰是他作为呼声要从这种迷失状态中收回的那一种存在方式吗?

日常生活把此在当做某种上到手头的东西来操劳,亦即加以管理结算的东西,生活是桩经营,也许盈利,也许蚀本。

所以,考虑到此在本身的流俗存在方式,就无法担保源于这种存在方式的良知解释与依这种解释制定方向的良知理论,已为这类阐释工作找到了适当的存在论视野。虽说如此,流俗的良知经验却也必定这样那样先于存在论,就触到了这一现象。

由此引申出两个方面。一方面,日常良知解释不能作为衡量某种存在论分析的客观性的最终标准。另一方面,存在论分析也不该对日常良知理解掉头不顾,不该越过基于这一理解的人类学、心理学和神学的良知理论。

如果生存论分析从良知现象的根源处把这种现象剖析清楚了,种种流俗解释就一定恰恰从这一分析而成为可理解的,特别是他们在何处流失良知现象,以及他们为什么掩蔽良知现象,也同时可得理解了。

不过从本书所讨论的问题看,良知分析只是为解决存在论基础问题服务的。所以描述生存良知阐释与流俗良知解释的联系工作,就只能满足于指出本质性的问题。

前面曾把良知阐释为把操心向罪责存在唤起。流俗良知解释针对这一阐释所提出的诘难有四种。一,良知本质上具有批评作用。二,良知向来是要对某种确定的、已施行的或所要施行的行动发言的。三,按照经验,声音从不这样在根源处关涉此在的存在。四,这种阐释没考虑到良知现象的诸种基本形式,良知不安、良知清白、谴责的良知和警告的良知。

恐怕可以从最后提到的这类考虑来开始讨论。良知不安、良知有愧,在一切良知解释中都是首先讨论到的。良知本来就是不安的良知,这就宣告出一切良知经验最先经验到的是诸如有罪责这样的东西。但该如何领会在这种良知有愧的观念中的恶的昭示呢?

良知体验在行为完成或拖拉未做之后浮现出来,声音跟在过失之后,并回身指向了此在因之负了罪责的,已铸成的事情。如果说良知宣告一种罪责存在,那么它不可能以向…唤起的方式发生,而是以回忆的方式指向所涉的罪责。


解读

在上几节中,海德格尔完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也非常长的逻辑论证,那就是论证将此在唤回自身的良知究竟从何而来,召唤究竟说了什么。

在59节一开头,海德格尔就把结果重温,说这种良知来自于此在的操心结构,来自于此在在世的无家可归状态(Unheimlichkeit)。这种无家可归状态并不会因为此在的沉沦而消失,相反,它是此在的生存论结构本身,发出良知呼声的,正是这种结构。

而此在对这种良知的领会,就是愿有良知(Gewissen—haben—wollen),此在听见了呼声,从而从常人的沉沦中脱离,并意识到自己是作为罪责之根据存在的。此在不再单纯沉沦于常人,而是做好了准备要承担起这只有自己能承担的可能性存在。

这就是海德格尔对于良知的生存论分析,实际上下一步就可以继续往决心,本真存在的方向走了。

但这里他必须面对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就是上述结果与流俗的良知理解大相径庭。是否这种存在论分析已经完全脱离事实,成为一种形而上学独断论呢?海德格尔就要用现象学的方法来说明,生存论的良知阐释与流俗的良知理解之间究竟如何联系的。

首先,海德格尔就指出,存在论的阐释一定要和流俗的解释一致吗,此在本来就沉沦于常人,所以此在的解释必定也是取之于常人的理解。

只要一提到常人的解释,海德格尔不免情绪激动。这里也不例外,先是用了他经典的连珠炮反问,来质疑流俗的良知解释是否能够作为判断存在论阐释的标准(当然不行)。随后略带辛辣的讽刺常人对于此在的解释——日常生活把此在当做某种上到手头的工具来操劳。

注意这里说的是日常生活把此在当做东西来操劳,显然是一种本末倒置。海德格尔这里讽刺的是一种常人的格言式解释,就是说,生活是桩生意,也许盈利,也许蚀本。

这么理解的话,就将此在理解为一种生意了,仿佛人变成了一种可以管理、计算和经营的项目。

那种活生生的、不断展开的存在境域,就被有限化为一种可以计算得失的,僵死的生意了。由此足以可见常人理解的荒谬性,根本不能作为存在论解释的判断依据。(但实际上这种物化至今比比皆是。)

之后海德格尔说,因为此在只要存在就总是沉沦于世,这是它的生存论结构决定的。所以,无法为良知解释找到适当的存在论视野,也是情有可原的。

而且他还特别强调,虽然这种解释不可完全相信,但此在对于流俗良知的经验,比存在论先接触到良知现象。

所以,一方面我们要认清,日常良知解释不能作为存在论分析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

另一方面,对于此在的存在论分析,却依然要顾及日常良知的理解,只是要用现象学的方法,从良知现象的根源处将其剖析清楚,解释流俗良知概念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它在何处遮蔽了这一现象。

这就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方法论阐释了,回到现象本身,从根源处揭示其结构。

最后,海德格尔罗列了四种流俗的良知解释,他选择了最后一种进行分析,也是这四种良知解释中,看起来最普遍,最大众理解的那种。

在这种流俗的理解中,良知会给人带来不安,谴责和警告,良知本身是清白的自己给做错事的自己带来的内疚。

首先,海德格尔的第一刀就从这种现象本身入手,这种良知理解表明自己发生在错事之后。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回忆。然而这一点就与事实上不相容了,因为回忆无法解释良知的呼声,将此在从沉沦状态中唤回自身,我们继续看海德格尔的手术刀式的剖析。


海德格尔原文部分

然而声音随后到来这件事实,是否与呼声在根本上是呼上前来的这种说法不相容呢?把声音把作为随后跟来的良知蠢动,却并不表明对良知现象的原始领会。

如果实际疚责只是实际良知呼声的事由而已呢?如果对良知之恶的上述阐释是中途而废呢?而情况正是这样。若把上述阐释的良知现象引入其存在论上先行具有的东西,就可以看到这一点。

声音是某种浮现出来的东西,它在一一相续的现成体验中有其位置。它跟随着对行为的体验。然而,无论呼声,还是发生了的行为,还是所负的罪责,它们都不是摆到眼前的事物,并不具有一一相续的现成事物的性质。

呼声具有操心的存在方式,在呼声中,此在先行于它自身而存在,其情形是,它同时反过来指向它的被抛情况。只因为一开始就把此在当做接踵而来的体验的前后联系,才可能把声音当做随后跟来的较晚的东西,从而也就必然是回过来进行指引的东西。

声音确呼回,但却越过发生了的行为而直回到被抛的罪责存在,这种存在比一切疚责更早。呼回却同时向着罪责存在呼上前来,这罪责存在则需得在本己的生存中才掌握得到,所以,生存上的本真罪责存在恰只是跟随着呼声,而不是相反。

良知有愧从根本上远不止以责备方式回指,毋宁说它倒是以向前指向被抛近况的方式唤回。一一相续的体验的前后顺序不提供生存活动的现象结构。


解读

这一段是对之前提出的流俗良知解释做出分析,也就是说,良知代表着不安、清白和谴责,它发生在罪责之后。

海德格尔说,这种方法本末倒置,他把罪责理解为某种现成的事实,但在存在论上,罪责作为一种存在结构,先于一切具体经验。良知则是把此在唤向这种罪责存在。

首先,海德格尔指出,这种解释方法预设了此在是一种体验的承载者,而良知就是这些体验链条中的一个后续环节。

(实际上,一一相续的现成体验暗示一种心理学上的解释,那就是内心是一个容器,而各种体验就是连续不断的随时间而来进入人的意识中,然后人的意识对这些罪责进行反思,再产生良知。)

但实际上,不论是呼声还是已经发生了的行为,又或者是罪责,它们都植根于此在的存在结构。而并不是当下发生的事情,不具有这种一一相续的现成事物性质。

将这种流俗解释放到存在论上来看,就更能看出问题。首先,良知的呼声属于此在的操心结构—先行于自身,同时已经被抛。

之前的章节中已经论证过,呼声不只是让此在脱离自己当下的处境,而是从沉沦于常人的存在方式中收回自身(这个环节叫做唤回),更是把此在带到它自身的能在那里,让此在领会自己的罪责结构,从而在自己的被抛处境中承担可能性(这个环节叫做唤上前来)。

这时候我们对比流俗的良知解释,能够发现,声音的确将此在唤回,但是少了一个环节,那就是唤上前来,流俗的良知解释仅仅是让你从行为中能够回视自身,但是唤向哪里呢?通常的解释是,让你沉溺在自己的犯错的懊恼之中,也就是停留在过去的行为,再对其进行批判。

然而忽略唤上前来这个环节只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就是,实际上唤回这个环节也被误解了。

流俗解释中的唤回,仅仅是将此在从具体的事件或某个行为中唤回,而实际上在存在论分析中,听见呼声的此在,直接被唤回到被抛的罪责存在之中,并在这个基础上向自身的能在唤起,也就是第一个问题中所说的,唤上前来。

所以综上所述,这种将良知理解为对某种现成罪责的谴责,实际上犯了两个错误,

一个是本末倒置,不是先有罪责事实,然后呼声再来谴责他。而是良知的呼声首先把此在唤向其存在论意义上的罪责存在,并使此在在本己的生存中承担这一结构。也就是说,不是良知产生罪责,而是良知开启了罪责的显现。

还有一个错误是理解不够源初,良知并不是让你沉溺在自己的错误中,而是让你带入到自己的被抛处境,从而在这种被抛性中,向前承担自己的可能性存在。

最后,海德格尔在方法论上对这种理解的根基也做出了总结,那就是,这种理解之所以会出现错误,也就是基于最开始提到的那种心理学模型的,也就是说,把此在理解为一种事件的堆积,一种时间上的先后。

但是这种理解并不能用来解释此在的生存活动的现象结构,因为生存结构不是由体验的先后顺序构成的,而是一种整体性的展开(操心结构),这才是流俗解释错误的根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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