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担当激励干部作为,共促事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以组织“大担当”激励干部“大作为”指明了方向。

组织担当,首先体现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注重向身处改革发展主战场、经过艰苦吃劲岗位历练、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干部倾斜。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坚强后盾,是组织担当的重要体现。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工作,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等乱作为现象。

组织还应在干部的能力提升上担当作为。紧扣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现代化建设重点领域精准开展培训,健全“干中学、学中干”能力提升机制。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增强担当作为的硬核本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此外,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帮助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关注干部的身心健康,落实福利待遇,保障干部合法权益,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以组织“大担当”激励干部“大作为”,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让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汇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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