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11:30下班”,变成下级的“12点错觉”
——一句牢骚,寒的是基层的心
近日一则办事小事引人深思:下级单位工作人员赴上级处室领取材料,因需先后前往多个处室办理业务,便按照自己认知中机关12点下班的惯例规划行程,赶在12点前抵达该处室完成取件。经办人员并不知晓,该处室11:30就下班、准备就餐。事情虽然顺利办结,但处室工作人员因等候心生不满,向联系人表达了抱怨。材料拿到手了,上下级之间的隔阂却悄然留下。
在这名下级经办人的固有认知里,机关上午下班时间为12点,他正是基于这个理解统筹办事流程,不存在故意拖延、怠慢的主观想法。矛盾根源,不在于办事人员“踩点”办事,而在于信息不对称:上级处室清楚内部11:30就下班了,但联系时并没有明确告知。用本单位作息标准,去要求不知情的下级办事人员,沟通缺位带来的怨气最后落到下级身上,难免让人觉得委屈。
一、上级高高在上,哪知基层跑一趟有多难
说到底,这件事暴露的是一些上级部门高高在上惯了,把下级的奔波当成理所当然,把自己的等候当成天大的委屈,这是典型的不体谅基层的老毛病。下级单位派人来取材料,不是来串门聊天的,是来落实上级要求的。一个人跑多个处室,每个处室都要对接、确认,时间根本不由自己说了算。前面几个处室多耽搁一会儿,最后一家就紧张一分。经办人员按“12点下班”的常识规划路线,赶在12点前到了,已经是在尽力赶。可上级处室呢?坐在办公室里等,等得不耐烦了,就甩脸色、发牢骚。他们有没有想过,下级跑这一趟要花多少时间、费多少周折?有没有想过,下级单位人手紧、事情多,派一个人跑好几个处室已经是挤出来的安排?
二、内部时间不等于对外时间,别把自己的作息当成别人的常识
单位内部有作息安排可以理解,但通知下级前来办事,就不能明确告知吗?既然安排下级前来取材料,就应当清晰告知时限,不能想当然默认对方知晓本单位内部安排。如果11:30就要下班了,通知时就应当明确“上午请于11:30前来取件”,做好提前告知提醒。一边任由下级沿用12点下班的普遍认知,一边执行更早的内部下班节奏,事后还将沟通不到位产生的负面情绪转嫁联系人,本质上是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更是一种懒政思维——懒得说清楚,懒得解释明白,出了不痛快就怪对方“来迟了”。
三、一句牢骚,暴露的是作风,寒的是基层的心
很多时候,上下级之间的摩擦,并非起于大事难事,而是藏在这类不起眼的细节之中。这件事本可以妥善化解:工作人员看到对方临近内部休息时间赶到,简单一句“我们内部11:30就准备就餐,材料先给您,下次尽量早一点过来”,既能说明情况,也能化解误会。可事后却向联系人发了不耐烦的牢骚,留下“脸难看、话难听”的不良印象。
基层不怕办事多跑腿,怕的是依规办事之后,还要承受莫名的指责。跑腿跑得再多,那是工作本分;可跑完了还要挨一顿无名怨,这就让人寒心了。下级按大家普遍认知的时间来办事,没有误事,没有偷懒,凭什么要挨这顿牢骚?上级部门有没有想过,一句牢骚传回去,下级单位的人会怎么想?以后再来办事,是不是得提前打听好每个处室的“内部下班时间”?是不是得低三下四、小心翼翼?
四、上级更该换位思考,别让“认知错觉”成了下级的锅
作为上级部门,承担指导、服务下级的职责,是不是更应当做好沟通前置,把规则讲清楚、把标准说明白?工作沟通少一点想当然,多一点换位思考;少一点随口抱怨,多一点耐心解释。下级来办事,是来配合工作、落实要求,不是来“讨麻烦”的。上级处室等候时间长,根子在时间约定不明、沟通不到位,板子不该打在联系人身上。上级部门不妨扪心自问:通知时把时间说清楚,很难吗?接待下级时态度放平和一点,很难吗?看到对方赶在12点前到了,先问一句“是不是前面处室跑久了”,很难吗?把小事做细、把沟通做实,优良作风恰恰就体现在这些点滴办事场景之中。
结语
材料取到了,事情办成了,但联系人挨的那顿牢骚,不该被轻轻带过。这不是下级“来迟了”,而是上级时间要求没说清、内部作息不透明、工作作风不扎实。上级部门是指导下级工作的,别让“11:30下班”成了下级部门的“12点错觉”,更别让一句牢骚,寒了基层的心。少一点高高在上,多一点换位思考;少一点想当然,多一点体谅,上下级之间可以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