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曰: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
这段话,先生强调心与理合二为一,也就是提出了阳明心学中的“心即理”的人性论。先生对朱熹格物的解释万思不得其解:如果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各自的自然之理,那么何时才能凭自己一己之力穷尽天下之事理?正是由于在很多事上不能验证朱熹格物理论的正确,才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开悟,找到了“心即理”这个能够正确合理解释自然天理的创新学说,开辟了一代宗师的惊世之作,开创了超越朱熹学说的阳明心学。 凭此,阳明先生成为立德立言立功的传奇人物,举世罕见。
我心致万物,万物得天理。程颢说:“只穷理,便尽性至命”。因此必须把仁做的达到仁的极限之后才能说穷尽了仁的理。行义达到义的极限之后,才能说穷尽了义的理。行仁达到仁的极限,就能尽仁的性;行义达到义的极限,就能尽义的性。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就是意的体,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读书,读书即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意就有物,无意就无物。当我们的心推致到仁上时,仁也是一物;推致到义上时,义就是一物;推致到万事万物时,万事万物就是一事一物。既然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那么理也不能在心外求,只能求理于我心。心即理,通过我心的良知也就是天理,把我心的良知天理推致到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都得到了天理了。通过推致我心让万事万物得到理,从而达到心与理合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