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意是打算去图书馆借阅李普曼的《公众舆论》,谁想出发时查阅图书馆尚有一本在馆可借,去到时却显示已无馆藏,想是不巧被人先一步借走了。无奈之下我去找想要借阅的另一本《广告符码:消费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学和拜物现象》,在寻找这本书的时,我恰好看到这本《泛广告时代的幻象》,我很是好奇,“泛广告时代”是什么?它所带来的“幻象”又是什么?我简单地翻阅了几页,被其生动的语言和有趣地观点深深吸引,当下就决定这次地读书笔记写这本书。
走进奥美的广告课堂?
作者身为奥美出来的广告人,对广告有独到的见解,全篇没有十分学术的理论论述,而是用一种更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将读者引入这本书中——他回忆起曾经在奥美培训时总监J在台上讲话的场景,将读者引进了奥美的课堂之中,好像我自己现在就在台下听培训总监J讲授奥美的广告理念似的,通俗易懂却给人以深刻的启发与震撼感。
作者自述在广告这个行业密集地作业之后,人也不自觉地用“广告之眼”这一有色眼镜来看世界,不自觉地就会觉得这个社会许多方面皆广告化了。原以为是“广告之眼”的问题,不想脱下这个有色眼镜之后发现:这个世界竟真的广告化了,各行各业的生产的产品、打造的形象、提出的观念、呈现的思想好似全是广告,就连人也“广告化”了。
作者在书中所说的“广告化”社会与社会所呈现的“广告”的行为并不单指狭义的商业广告行为,而是说似乎现代社会上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广告的视角去解读、去分析、去有针对性地行动。
广告仅仅是一个很小的行业,而广告的视角却能看待整个世界,奥美所传授的广告理念和广告思想包括广告却不限于广告,其“广告化”的思维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视角去看待社会人文领域的大多数行为,政治宣传、文学作品、人际交往、职业规划等都可以用“广告化”思维来解读。
简单,但要会用
广告的思维其实大同小异,每本教材或每个公司的广告思维也许各不相同,但概括起来的广告思维其实大同小异。作者在文中介绍了奥美公司早年的广告工具“九阴真经”,即“行销目的—广告扮演的角色—品牌定义—竞争范畴—目标消费群—我们现在何处?—我们将往何处?—按钮—支持点”。
前面五点我们作为广告学子很好理解,后边四点光看文字也许有些难以理解,但其实是奥美换了一种比较哲学的表达,“我们现在何处”即为消费者现阶段对某一品牌的感觉与印象;“我们将往何处”是期望目标消费者在传播之后做出的反应;“按钮”即为从现状达到期待的一个触发点;“支持点”即为支持“按钮”的客观优势条件。
我一开始看到这个“九阴真经”时,我的内心是没有什么波动的,甚至觉得这不就是我们平时所接触的东西吗?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再往后看,作者将“九阴真经”的理论放进日常的爱情追求策略中,将自己看作是一个产品,客观分析“目标消费者”即喜欢的人的需求以及针对其他竞争者的“竞争范畴”分析,分析自己在这段关系的优势点并找到推动关系的“按钮”,加大自己在爱情中追求的成功率。
“九阴真经”的理论不仅能够放在日常的人际相处与亲密关系中,它同样也可以放在文学作品分析上(如下图)。作者将“九阴真经”套入贾宝玉与林黛玉与薛宝钗的关系之中做分析,从图中的分析中,可以看在针对“和贾宝玉结婚”这一行销目的上薛宝钗无疑是占有优势的,但若是将行销目的换为“获得贾宝玉的心”又另当别论了。
在薛宝钗和林黛玉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人都是很有性格特点的,风格也完全不一样,所以在不同的“行销目的”中,具有优势的人也是不一样的。
这也侧面给我了一个启示:一个产品或品牌是做不到面面俱到的。就好像薛宝钗和林黛玉一样,有没有一个人又可以得到贾府的认可又获得贾宝玉的心呢?红学中也有“钗黛合一”的想象,是非常的浪漫主义了,或许真的可以有这样一个人,但从广告营销的角度,这个人的个性一定不会那么鲜明,对应到产品或品牌之中,它的卖点一定不鲜明,因为在资本与市场有限的情况下,“全面发展即为全面平庸”。很多产品或者品牌都想做得面面俱到,老少皆宜,但越是这样越做不出水花来,所以我们还是要找到自己品牌的亮点,找准定位,根据行销目的和目标人群的需求做出策划,效果会更好。
理论都大同小异,看着简单,但真的理解并灵活运用广告的理论思维,却不容易。能像作者一样将奥美的“广告化”思维放到各个领域,才是真正理解了,会用了。
泛广告时代,万物皆可广告吗?
作者将“九阴真经”放在不同领域进行分析运用,仅仅证明广告的思维可以适用大多数领域,而泛广告时代所指出的是当下的消费社会将一切有形或无形的物质或文化形态都当作商品时,当所有的事物都可以被当作可消费的对象时,广告就不限于对产品本身的广告了,可能包括理念、意识等都是广告的一部分了。而今天,各色各样各行各业的人都在“大喊大叫”,都在试图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若是想要抓住别人的注意力,那便离不开广告,或就是广告。泛广告时代是在消费社会之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时代景观,在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中,麦克卢汉认为,媒介不仅是一个载体,媒介本身就具有意义,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延伸物通过某一媒介展示自己,宣传自己——可皮肤也可以是媒介,衣服也可以是媒介,人们通过不同的衣服展示自己的个性,宣传自己、推销自己,则衣服本身作为一个产品,同样也具有广告属性了。
广告在创造幻象吗?
作者在书中举了一个XO啤酒的例子,XO啤酒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品牌,当时的奥美国际亚太区的创意总监Neil French为了证明报纸广告一样可行,所以虚构了XO啤酒这个品牌,并在报纸上刊登了系列广告(如下图),结果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人们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品牌的需求高的惊人。
这个创意总监创造了一个XO啤酒的幻象,这不得不令人思考,广告真的是在制作一个实际产品的广告吗?或许广告更像在创造一种感觉,创造一个幻象。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里说道:消费主义是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在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的、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意思就是,人们所消费的并不是商品的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其“符号象征的意义”。
好比我们去剪头发,一个很简单的不需要太大技术技巧的发型,明明任何一家理发店的的理发师都可以完成,有些人却还是要去“高端的”独立设计理发店进行修剪。这类人消费的并不是剪头发这件事本身的使用价值,而是“高端独立设计”发型工作室所带给他们的技术上的“安全感”和服务的“满足感”,以及别人问起发型是在哪里修剪时可以脱口而出的“荣耀感”,由此而知,这部分人消费的是一种“感觉”,一种“社会评价”,一种非物质层面的飘渺的幻象。
在《广告符码——消费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学和拜物现象》一书中,广告的发展变化有一种趋势,即是从价值的直接陈述转而变成对隐喻价值与生活型态的塑造,给人以一种你拥有了这一品牌产品,就可以获得这样的“感觉”与状态,是之为“幻”;而若想让人更直观地感受到“幻”之中所传递的美好,势必要减少文字地理性说明,而增加“丰富的视觉影像”,给人以更直观地冲击与体验,是之为“象”。前者偏向于对消费者心理与情感的诉求,后者表现为引导性的感官刺激,是之为广告中的“幻象”。
广告这一“幻象”的出现,本质上也是依于消费社会人们欲望的增加与不断被刺激拔高的需求,也是泛广告时代之下的现象。
作为新一代的广告人,我仍在思考,在这一泛广告时代环境之下,究竟是随着消费者的需要去营造感觉、创造幻象,还是设法脱离这一身不由己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