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鞋与尺度
文:recycler
杜撰个故事。
有人在办公室换鞋,按理说在公共场合做这事有点那个。
但是人嘛多少都用点惰性,再者说鞋也没什么异味,
又是在桌下之事,眼不见心不烦,不伤大雅,也就不管不问。
事是小事,但我这个人思维比较跳跃,我想到一个问题。
要是鞋是臭鞋呢?
这问题就复杂了。
有种情况,自己不知臭味,
而周围的人都闻到臭味。
这事周围人该怎么说?
明说吧,事主就不开心了,我怎么没闻到。
脾气好的,还能听听劝,脾气不好的,就会激化矛盾。
既然怕出矛盾,那就找个负责人或者定个规章制度。
换鞋这事总得有人管吧!这事要是办公室领导管,一人独大,他说香就是香,他说臭就是臭。
他能换我不能换,我就有怨气。
都差不多的鞋,为什么总是针对我,领导有偏见。
为了民主和谐,这事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这事得办公室集体投票表决,那就由3个人组成的决策小组,这次你以2比1获得允许。下次,小组新老成员交替换人了,你以1比2否决。
成员若是偶数,一半同意一半否定,更难评定。
集体表决也不靠谱。
换不换鞋靠人的嗅觉是不准的,毕竟还有人情在,还有得鼻炎的。
那就用仪器,臭味检测仪(有没有这机器?不知道),超过60分的,一律不准在室内换鞋。那问题又来了。机器是人操作的吧,机器是人制作的吧,和人有关,就有不确定因素。
这不就是一个小问题,怎么说的这么复杂。
这就是脑洞打开的结果,莫怪莫怪。
其实按我思维方式,这事简单,极端点,分为可以换和不能换。
直接在办公室管理条例注明这条。防止出现扯皮。
既然可以换,无论香臭,大大方方的换就是了;
要么不能换,这个好,一了百了,少了多少麻烦。
你要说这一点不人性,我鞋不但不臭还香气四溢,你们是占我的光。
拜托,这事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开这个头。
这芝麻大的破事真是操碎的心,臭鞋影响环境,衣服太脏影响环境,经常放臭屁影响环境。难倒每一条都要制定规章制度?
人或多或少都有点习惯。说不上好说不上坏。自己心里有颗公德心,所有问题都解决,不必小题大做上纲上线。
按照我的思维,凡事靠公德心,心里承认这个理:所有的不好的习惯的,或是可能影响别人的习惯,或是可能会传播的习惯都不要带到公共场所。
人要有颗包容心和公德心,在遇到琐事的时候。
不要只期望接收别人包容,想想自己有没有公德心。
在这样一个小团体和谐相处,也就没这么多狗咬狗的事。
脑洞又打开了,法律这事和臭鞋理论一个道理,有些地方不太靠谱。判刑都有量级吧,具体法律条规我也不懂。
瞎举个例子吧,偷窃2000元以下轻判,2000元以上重判。
小偷主动承认偷了1999元,而失主却说丢了2001元。
这事麻烦了。怎么判?失主确实少了2001,其中2元是自己丢的。没在意。
(我是法盲,不要较真。)
也许就因为这2元钱就改变了小偷的命运。
轻判的可能会洗心革面,重判的可能破罐子破摔。
按我的思维,偷钱这事没法判刑了。
既要尊重失主的客观丢失,又要尊重小偷的客观贼赃。不能乱栽赃。
你被偷了20元,我只偷了10元,其他的10元和我没关系。(法盲提问,这种账目对不起来,能判刑吗?我觉得不能吧。电影里都是劝说小偷全承担下来,争取宽大处理,争取轻判。如果不识时务,只能耗着,不配合司法工作,重判。电影这么拍的,记不清哪一部了。)
谁说真话,谁说假话,分不清的。只要有人参与,就有说假话的可能。
于是,各种犯罪的判决都会停滞不前。
再转回来偷钱这事。
偷钱这事不是看你偷多少钱。而是看失主是不是举报你。
有私了的,有无所谓的。只要有人参与就有问题存在。
法律严谨看似公正,但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要有人参与,就有私心存在。
健全完善法律条规,使法律看似公正,
使更多的好人受到法律的保护,让坏人受到法律的惩戒。
~~~~~~~~本文后记~~~~~~~~~
本文的主旨,人要有包容心和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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