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这本书,其实我简单的看了一遍,中间断了几次,导致这本书看的恍恍惚惚,今天做了一些思考,突然有所感悟。这是一本必须关上手机,安静下来,用一天时间看完的书的一本书。早上吃的饱饱的,一口气看到晚上6点绝对能读完。
这是可以用“最经典”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的一本小说,我不止一次听到,如果人生中最后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很多人都选择了百年孤独,莫言拿的诺贝尔奖就说到,《百年孤独》给了他巨大的启发。高晓松给马云推荐的人生必看的一本书,因为书中讲到的“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可以说是《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与哥伦比亚,童年时期跟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外祖父是上校,祖母喜欢占卜算命,经常给他将拉美的神话故事,1947年考入大学,开始文学传作,次年因内战辍学,成为一名记者,又因揭露政府海滩事故的阴暗,被迫离开哥伦比亚流往海外,1965年18个月闭门不出,创作了《百年孤独》,1967年出版,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为,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的宇宙。
正如文章最后描写,他遇到自己不会再走出房间,还是因为可以遇到这座镜中之城,或者蜃景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年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从诗人记忆中根除,羊皮卷上的一切以前永远也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这本书阅读起来有一些吃力,故事错综复杂,又似曾相识,一代一代人在宿命里轮回。
所有极致的繁华,都走向落寞的孤济,国家的历史,大地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的咒语,命运就是这般周而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