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心用情,精准统计
三年来,我区有关部门不走过场,全面完善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精准统计出现有优抚对象3883人,其中烈士、因病、因公牺牲人员家属35人,伤残军人218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33人,带病回乡军人137人,参战、参试的“两参”人员386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3050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24人。
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期生活补助金1503万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930.5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47.7万元,增发退役优秀义务兵优待金14.3万元,竭尽全力保障国家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
(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一是区委、区政府多次调整充实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指导,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退役军人安置及部队建设需求等问题。二是各镇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相关重大事项,部署优抚工作任务。2020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笏石等6个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获“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三是区委组织部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区效能办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将社会优抚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实现有机构设置、有办公场所、有保障经费的“三有”局面。四是坚持部队建设和经济文化建设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不遗余力帮助部队解决好营区基础设施建设、战备训练需求、国防动员等方面困难。五是本次视察调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经办干部多次就视察调查内容、方案进行沟通,确保视察调查的成效。
(三)以人为本,深化保障
一是聚焦官兵关切的看病就医、创业就业、安置安家、入学入托等难题,总结推广“直通车”、“阳光安置”等机制,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引导申请创业贷款,竭尽所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三年来安排转业士官10名,协调就读辖区优质学校部队子女16名,安置随军家属1名,协调随军家属随调7名。二是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对我区的军队退休干部、带病回乡复退军人、“五老”人员、革命伤残军人的军烈属和农村籍60周岁退役军人发放各种定补、优待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采用“区局造册、财政核准、本人持卡、银行发放”的“四位一体”直接支付方式,保证优抚金及时、足额、便捷发放到位。三是为2021年193名退役士兵、士官举办简朴的返乡一站式接收仪式,给他们尊崇的礼遇。四是区医院等为军人军属就医开设绿色通道,在门诊挂号、收费取药等处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全面落实公路、桥梁、隧道、轮渡和公共停车场对军车一律免费通行和停放的规定,在长途客运站设立军人售票,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国家规定的购票优待。以保本电价满足部队用电广播,无偿为驻军开通有线电视,赠送电脑、补习文化课等。
(四)用活政策,维护权益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落实。大力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系列活动,将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议题列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进行学习、宣传、部署、贯彻落实。区退役军人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并逐条解读,利用宣传栏、条幅、LED、“两微”、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进村庄(社区)、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组织宣讲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书籍400余本。在全市率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各镇和各成员单位双拥联络员开展专题培训。二是支持就业创业更加充分。2021年前三季度区退役军人局与人社局联合举办3场各类人才(含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线上、线下大型招聘会,来自工业园企业、重点企业60多家,为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累计提供4000多个就业岗位,多层次满足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需求。三是建立了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补助标准每年递增不少于3%,推行优待金转移,建档立卡1.34万条信息。四是落实随军家属待遇。2021年1-10月份共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7.83万元,协助4名军属办理随军随调手续。
(五) 开疆拓土,倾力褒扬
一是各镇充分利用各具特色的红色文化资源,熠熠生辉的红色故事,在清明节、“10月11日战备警示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扫墓等各种缅怀活动。依托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培养红色故事讲解员,凝聚奋斗力量,谱写“军爱民、民拥军”的新篇章。二是利用退伍士兵接收活动时机,现场解答、播放音频等方式,宣传优抚褒扬、移交安置、权益保障、就业创业、双拥工作等政策。三是春节、“八一”期间对辖区内的现役官兵家庭、驻岛部队、海警等送去慰问物资,进一步褒扬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功绩。对所有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进行入户悬挂光荣牌,激发广大青年建功火热军营的热情。四是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落实。对全区所有烈士纪念设施逐村进行排查摸底,校核通过烈士纪念设施81个,需要重点修缮21处。按照科学选址、依法用地、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投资约48万元,建设80穴区烈士集中安葬区,全区76个零散烈士墓迁移其中,实现“应集中尽集中,应修缮尽修缮”的目标,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