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幸福教育与理想课堂八讲》18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学习,是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的认知发展过程。有效的课堂教学需要我们去了解学生是怎样的,是怎样学习的;关注学生的“原始问题”与困惑;了解学生的思维过程与发展水平;了解学生的学习起点。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抓住学生认知的最近发展区,让学生学会质疑,对自己感兴趣的、想了解的事物进行提问;教师要提出启发性强、有针对性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勤思考,主动运用已有的知识进行探究;教师要开展目标明确,易于动手操作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获得基本活动经验;教师要创设平等和谐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善交流,会分享,让语言、思维、动作在交流分享中获得更丰富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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