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乘坐火车去外地旅游,中途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他去了趟卫生间。没想到在返回卧铺车厢时,脚下过道有一块松动的地板突然上翘,李四顺着翘起的地板,跌落到火车下面的铁道上。
火车轧断了李四的双腿和左臂,李四瘫卧在铁道上,被一小时后经过的铁路工作人员发现,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李四向法院起诉,请求铁路局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里,铁路局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呢?
这个肯定要担责的,因为人家是在火车上受的伤,是因为火车没有检查好,出了事故,肯定是铁路公司的责任。
当然这个只是个例,像我们平时坐火车高铁,现在都很安全,翻身这种事情的概率微乎其微,但是凡事总怕有万一,万一遇到这种事,要知道责任是谁才好追究谁的责任。不要自己受了重伤,还觉得这是自己倒霉,那真的就没有法律意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