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约三九吟梅雪,还借自家小火炉

立冬日,今宵犹比昨宵寒

细雨生寒未有霜,庭前木叶半青黄。

小春此去无多日,何处梅花一绽香。

立冬日,太阳没有再出来,整个城市被浓雾言语笼罩,不见行人,不见车马和建筑,气温一寸寸凉了下去。

立冬时节,太阳已到达黄经22.5°,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逐渐南移,缓缓靠近南回归线,南半球正值酷热盛夏。而此刻北半球阳光最少,白昼渐短。很多年前学的地理知识没想到并没有再写在文科答卷上,而是不厌其烦地写在文章里,历史政治和地理最后都归于语文一家了,这是很可爱的事情。却又总希望平行世界里的我,脑子更聪明些,学理科,能轻松地用化学原理、物理实验和生物反应解释宇宙万物,写成文字,为机械冰冷的客观存在增添柔软的温度,我一定很佩服那样的自己。

古时立冬分三候,“一候水始冰;二候地始冻;三候雉人大水为蜃。”此节气水已经能结成冰;土地也开始冻结;立冬后,野鸡一类的大鸟便不多见了,而海边却可以看到外壳与野鸡的线条及颜色相似的大蛤。所以古人认为雉到立冬后便变成大蛤了。天气冷起来,呵气成双,但冬天的意义似乎不那么萧索和绝望了,总有些适合在凛冽寒冬里生长着的事物,犹如冰块裂缝中隐藏的光热,感知于此,但愿你我能在天色阴暗、湿冷漫长的隆冬不觉得太孤独。

时间过得很快,客观来说。虽然在工作的时候,混吃等死度日如年,但日子在走路睡觉吃饭哭笑中如列车疾驰而过,回望一眼还是要被窗间过马的石火光阴而撼动。我们不该不敢回首,走的路说过的话,都是无法被忽视的存在。

在风风火火的忙碌生活里,我却活成了一个缓慢悠然的人,从前我害怕一个人过日子,是因为从没试过一个人我会过成什么样子,现在怡然自得享受清静拥抱伶仃的的是我,陌生又新鲜,好比一株喜阴的植物,在角落默默生长,却蔓蔓日茂。

喜欢一个人静静呆着,不与朋友欢闹,不爱奔走,一旦安稳,便如磐石般固于原地无转移。在这个朋友愈来愈少、休息时间寥寥无己的城市生活,我克制地过活,省吃俭用,除了命根一样的衣服少不了外,极少逛街;时间多数用来做了真正喜欢的事情,唯此才能不觉得生活并不虚妄。

养一条金鱼,从小心翼翼将它带回家,取名字,与它相互熟悉,为它换水,喂它食物,供给它阳光和空气,再与它告别,我内心渐渐丰盈起来,低头看鱼,倒影仿佛化作水草;种一株植物,将它们移植到盆中,培育肥沃的土壤,悉心浇水,将它们从一方角落移到另一方,追逐日月星辰,忧愁费晷景,日月如跳丸,我也随着随着它们在朝夕之间欢喜度日;或是缝纫一件服装,素色麻布,手感有些粗粝,却犹如感受着苎麻呼吸一般自然,裁剪出粗糙的轮廓,一针一线缝制着,想象着心上人穿上这件衣服的模样何如,心情平静,偶尔也会生出古时吟咏机杼事女工的错觉;也许是花很多天学一首曲子,劣质的吉他音色不够饱满,生了锈的弦发出不准的音,我仍兀自欣赏着自我弹奏着,比起写一封很长的信,有时我更愿意打一通电话,为对方弹一首喜欢的歌,歌词里写“日子老旧若能重头,再饮一碗酒,敬不安的所有,在故事的最后尽头,有我陪着你,直到永久”,找不准副歌部分的音,分明跑调了,却唱到哽咽。深情即是一桩悲剧,需要已死来句读,不知所起一往而生,生死已已,这是年少读不懂的爱情,后来才直到,比起生死,爱是莫若守着平淡的日子忘却恩怨,甘守柴米油盐的放下和拥有。那会是哪一日呢,我们抚平了日子的眉头,穿山越海,踏浪飘帆,读懂岁月方可罢休。

喜欢喝粥,懒于吃口感粗粝的食物,厌弃辛辣,一蔬一饭便是一顿;喜欢听收音机里的老歌,看书的时候昏昏沉沉便打了盹,窗外千万里灯海渺茫犹如壁炉中火光跳跃。

我可能老了,不太能熬夜,黑眼圈重了,吃多了容易消化不良,虽圆润的面容看起来还很小,心态却一步跨到几十年后,仿佛来到风雨飘零、百般聊赖的老年时期。

喜欢回忆,也不是回忆幸福的瞬间,而是连同欣喜、眼泪、遗憾和圆满一起。翻出很久不穿的毛呢连衣裙时,会记起我曾一边在寝室朝南的阳台晾晒衣服,一边同屋内的美英寒暄打趣,谈论娱乐圈的八卦,约定着哪一天浑身脏兮兮了就去联建吃螺蛳粉,然后美美地去金翰林澡堂洗个豪华套餐澡;半夜从梦中醒来,望着窗外不灭的夜色,怔怔良久没了困意,偶尔会梦见从前不很喜欢的陈涵,可想起来的全是很久以前,初初来到这所学校时,把彼此当唯一依靠,亲密无间无话不说,在包容和矛盾中等待友情消耗殆尽又无能为力;听到歌声低沉沙哑的民谣,会想起大三时和妍妍、李宇蒙和小郜子经常跑去成斌老师的绿光琴行混日子,一本正经地在一旁听他们给学员教课,认真地捣乱着。摆放在凳子旁的民族花纹图案的手鼓声音很好听,节奏明快,令人总有行走在丽江街头的美好错觉。手机里存了很多当时的录音文件,小郜子清亮地唱着朴师傅的“白桦林”,忘了词发出的笑声;妍妍跟着成斌老师弹吉他一边唱歌,一边忍不住笑场;李宇蒙猥琐的歌声一响起,吉他声就不忍再伴奏了;成斌老师认真地弹琴,安静地唱歌,冷不丁地忽然冒出一个段子,大家嘻嘻哈哈地捧场,又再热闹起来。很感激那段日子有那样一群朋友陪伴着,那时我们有梦,关于音乐,关于文学,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回忆里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年轻的人们日夜唱着歌,欢笑声响彻校园和山野,借着青春的名义,我们肆意欢脱,挥霍着取之不竭的光阴,以此为傲。而今,总觉得再相逢应是奢侈的约定,就连”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这样的桥段也再难有了。恍如掀开一副灰尘厚重的画卷,人物生动,却也只能用作回忆观摩了。春秋不再,伤春悲秋的剧情不够踏过万里长街延续下去。那时的我们,将永远活在二十出头最热烈的笑容里。

冬寒时节,我买了很多暖和的东西御寒,棉拖鞋,棉衣,暖手宝,可天气总是作对似的轻松击垮人们的防备,挫败之际,我不免怀念上个冬天和我一起在风雪中奔跑御寒的人们。

周姑娘仍留在老地方,偶尔同她打趣,成了留守儿童应该很心酸吧。但我又懂得她是比谁都依赖熟悉事物的人,习惯的食堂口味、习惯的阴森天气、习惯的老师和课堂,这令她安心。也算庆幸,一个人走了,一个人留下的时候,冒的风险应该比各奔天涯要小吧,一边自我安慰着,一边惋惜着我们相见还是很少,日子过得紧凑慌张,无法把控的无力感让人越陷越深。没有她和米线的第一个冬天到底有些难捱的。

小郜子回到北方的家,暖气很足,她只是偶尔跟我说,街道的风很大,她听不清耳机里喜欢的歌了。我这里阴雨连绵,雨声也总是盖过耳机里的声音,那是我们都喜欢着的歌。

而慧兰姐姐,很巧的是和蔷蔷、美英在莞城生存下来,未能有机会去到她们工作的地方看看,兴许离我小时候居住的街道很近。通电话的时候,慧兰姐姐呼在话筒里的热气我都能感受到似的,那里真温暖,可终究不是故乡,她很怀念湖南肆虐的风霜。

老九如愿去往了没有冬天的南方城市。大一时怀着对南国温暖之地的无限期望,从北到南翩翩而来,然而,阴风阵阵阴雨绵绵的第一个冬天彻底破碎了他的梦。瘦骨伶仃的他总是很怕冷,却又不爱穿厚重的衣服,所以总是固执地与寒风长雪抗衡,每每要付出感冒的惨痛代价。如今,我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同他打视频时,他光着膀子,额间渗着细密的汗珠,总是洋洋得意地嘲笑我,像一只笨重的熊。苟温暖,莫相忘啊,我含着泪同他说,他笑嘻嘻地点点头,很显然并不懂我的心理阴影面积。

相遇的第一个冬天,初雪来得比素年晚,我们系围巾戴手套奔向雪地里,停了的雪又下起来,走着走着,我们忽然白了头,这是我犹为喜欢的景象。恍惚间想起《步步惊心》里,若曦和八阿哥雪中漫步的画面,她一席素丽的红妆,他身着灰白织锦缎外袍,只是沉默着往前走,身后深深浅浅的脚印留了很长。

或者带我去北方飞鸿踏雪泥的白色世界堆一个比我高的雪人,或是一起去南方的海滩拥抱25度的冬日艳阳吧。同老九许久未见,很多话我写在纸上,怕自己忘记,也不知从何说起。在一起愈久,愈觉得平淡难能可贵,所以海誓山盟都变成质朴的约定,我是珍惜的。

从早到晚,天空从白雾茫茫到乌云密布,远处高架桥上,车辆又变得多起来,车灯随路灯亮起,每一盏灯都有着难触摸的温度,和急切的渴望。红色和黄色的车灯相逆,像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机械地流动着。日子这就过去一天了。

立冬之日有吃水饺的风俗。“节”者,草木新的生长点也。秋收冬藏,这一天,应该改善一下生活,所以,要和朋友去约一场电影,吃顿火锅,温暖一下寒冷的心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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