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要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干部主渠道作用,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提供支撑。乡镇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乡镇干部是连接党和群众的“纽带”,其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基层治理效能与民生福祉。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强乡镇干部基本培训,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破解基层工作难题、激活乡村振兴动能的关键之举。
察需求、定方向,让培训内容“精准对接”履职痛点。“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乡镇干部身处基层一线,面对的是征地拆迁、矛盾调解、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纷繁复杂的工作,所需的能力素养既有共性要求,更有个性化需求。若培训内容脱离实际,只会沦为“纸上谈兵”,难以解决真问题。参照《条例》中“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培训工作需先深入调研乡镇干部的履职痛点: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干部在乡村振兴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政策解读难题;依托线上反馈平台,收集干部在基层治理中面临的群众沟通困惑;建立“需求台账”,梳理出产业规划、应急管理、数字化办公等高频需求方向。在此基础上,摒弃“大水漫灌”式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乡镇干部定制“专属课程”——为新入职干部开设“基层工作入门” 系列培训,讲解群众工作方法与乡镇工作流程;为分管产业的干部设置“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专题,邀请专家解读惠农政策、传授市场运营经验,让培训内容精准契合干部履职所需,真正做到 “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
重实效、强实操,让培训成果“转化落地”工作实践。《条例》强调要“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而执政骨干的能力,最终要在实践中检验。乡镇工作讲究“实打实”,培训若只停留在理论讲解,缺乏实操训练,干部回到工作岗位仍会“手足无措”。因此,培训需打破“课堂讲授”的单一模式,构建“理论+实操+实践”的立体化培训体系。邀请经验丰富的老干部、业务骨干担任“导师”,通过“案例教学”分享矛盾调解、信访处理的实战技巧,结合具体案例拆解工作步骤,让干部听得懂、学得会;搭建“田间课堂”“项目现场”等实操平台,组织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实际工作,在“干中学、学中干”。例如,在产业培训后,安排干部实地参与本地特色种植基地的管理,将学到的技术知识直接应用于实践;在应急管理培训后,组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模拟演练,提升干部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同时,建立培训成果跟踪机制,对干部培训后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确保培训学到的知识、技能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硬本领”,避免培训“走过场”。
建长效、促提升,让培训机制“持续赋能”干部成长。乡镇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培育、持续发力。《条例》要求健全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这为构建乡镇干部培训长效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要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将乡镇干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轮训,结合政策更新、工作重点调整及时补充培训内容,避免干部“知识老化”“能力脱节”。例如,针对新出台的民生政策,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培训,确保干部准确掌握政策要点,精准落实到群众身上;二是要畅通“反馈改进”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干部对培训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和师资配置。同时,将培训成效与干部考核、晋升挂钩,把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成果的转化度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主动学习、提升能力的内生动力。此外,鼓励乡镇干部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的线上学习平台,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自主学习,形成“集中培训 + 自主学习”相结合的长效模式,让培训成为乡镇干部履职路上的“加油站”,持续为干部成长赋能,助力其在基层岗位上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乡镇干部的履职能力,是基层治理的“软实力”,更是乡村振兴的“硬支撑”。以《条例》为指引,做实做细乡镇干部基本培训,让干部在培训中补短板、强本领、提效能,才能打造出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镇干部队伍,让他们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践中交出优异答卷,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党委 王鑫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