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唐浩明版《曾国藩》第三卷
1865年,曾国藩奉旨北上征捻前夕,想起年已五十五岁,身体日渐衰弱,总觉凶多吉少,遂对公事、家事作了安排。又亲手为媳妇和女儿们订了一个功课表,分为四事。一食事: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二衣事:巳午刻,纺花或绩麻;三细工:中饭后,做针黹刺绣之类;四粗工:酉刻后做鞋或缝衣,一直到二更收工。他怕自己离家后,女儿媳妇们不能切实执行,于是又在功课后写上一段话:
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妇女于衣食粗细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总未做出一定规矩。吾即将北上剿捻,特定此日课,请夫人督促,亲自验功。食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
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一只。吾回江宁后,当作一总验。家勤则兴,人勤刚健。既勤且健,永不贫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