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 火门 —— 火为通灵之钥
火者,天地之阳精,万化之权衡,灵界之门户也。
夫水能载灵,而火能启门;无火,则灵不得显现;无焰,则阴阳不相通达。
是故古之祭祀,必燃薪木,举火焚香,以通天地之幽微。
一、火之本义
火者,烈而不居,升腾不止。
其性善通,能破阴寒,能召灵机;
凡焚烧之物,非徒化形为灰,实乃化质为气,使有形归于无形,而转通幽冥之间也。
二、焚烧与开门
古之祭典,牲畜必焚,纸帛必烧;
火焰一起,即通灵道开,物质焚尽,则精微随烟直上,灵得其供而显应。
故民间谓“烧纸送钱”,实则焚物以通灵耳。
三、火与水之合
水为灵之所宅,火为灵之所钥;
若水而无火,灵居幽暗而不彰;若火而无水,灵虽至而无所依凭。
故上古大祭,多择河滨泉口,设坛举火,使水火相济,阴阳和合,如此则灵机易至矣。
四、雷与火之相生
雷声为号,火焰为门;
雷击木而生火焰,盖“天发杀机”之象也。
凡雷雨交作,人之大祭多于此时举行,盖因天机已启,火势尤盛,灵界之门最易洞开。
五、人火相通
人之血气,亦火之微焰;
怒则火旺,悲则火衰。
凡修真之士,炼心中之火,调息养焰,号曰“内火”;
若内外相合,心火与祭火同调,则能感灵通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