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读初中的时候,就听说《许三观卖血记》过这本书,但是一直没看。
后面也看一些片段啥的,尤其是许三观用嘴巴做菜那段,觉得写的还是挺精彩的,但是在没有读这本书的前提下,突然对这个主人公有了个偏见,莫名觉得他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不是很喜欢。
这次因为居家有了大把的时间,静下心来认真读了这本书,心里大为震撼。
在旧社会,一个穷苦的普通老百姓,为了家庭,不惜一次次的去卖血。你可以说他没本事,赚不了多少钱,但是,这是他的错吗?
一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一个人的能量能有多大呢?
一个人并没有什么能量!
前面几次卖血是受同乡人鼓舞,稀里糊涂的就去了,一次得到了30元钱。
卖血前大量喝水,卖血后到饭店点二两黄酒,一碗炒肝,这是卖血的标准流程。
后面为了给年轻人喜欢的女人送东西又去卖过一次,尽管她已经嫁为人妻。
印象最深的,还是最后他为了就自己的孩子,从老家跑上海,在途中一次次的卖血,卖到第三次的时候,人已经快不行了,医生为了就他,又把血给他打回去了,还多打了一些,当然这是收费的。这样卖了三次血,最后只得到一次卖血的钱,他简直要崩溃了。
这种无能为力感,余华刻画的十分深刻,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坐在椅子上,身体突然一丝力气都没有了,仿佛自己也刚被抽了400cc的血一样,浑身瘫软。
还好结果是好的,当初不顾自身安危卖血救孩子,把孩子救活了。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许三观再也不用通过卖血来换钱。
可是这个时候许三观又想去卖一次血,结果因为年龄太大而被拒接。
这个时候他真的崩溃了。
当初生活那么艰难,他都挺过来了,心中始终抱有一份信念,知道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倒下。
现在孩子们都长大成家立业,家里仿佛不再需要他。他也不能再为家里做些什么。
余华这个时候又深刻描写了一些老人的现状,那种孤独感,被社会抛弃感,又为这本书增加了一点现实意义。
卖血这件事很早之前就有了,但是并没有人把这件事写出来给大家看,余华父母是医生,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有卖血这样的情况,后面把这件事通过小说写出来,再到后面一系列的整改,这件事终于得到遏制。
小说的结尾,许三观又去吃了炒肝,喝了黄酒,别的什么也不想吃,只想吃这个。
但是点了四份之后再也不点了,因为,他已经吃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