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净铅华,情归来处——《小王子》

文/一刀斋

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独自立着,如同大地上每一个纯净的生灵。头发上闪着耀眼的金色光芒,整个世界于你而言,神性而静谧。

原本每个人,都脱胎于天地,舍去泥质的空壳子,汲取日月的精气。

会在夜里悄悄地睡不着,听见风里带来远方的蛙声;会在夏日炎炎的烈日下,赤足去摘熟透的瓜果;会在山林的摇曳里,感受到笋慢慢顶出泥土。

心思干净,眼睛里流转万物生生不息,静待时节安然有序。

《小王子》是这样一部作品,会让你如同回到还是孩子的自己,想起早已尘封的感动和心伤。引起震动的细微小事在当年的自己看来,是那样的重大而庄严,脸上有那一种正经样子。

比如捉的一只鸟被猫吃掉,兔子不再吃菜叶,羊拱开了篱笆,树上的枝叶枯黄败落,泥水溅上衣裙,打碎一只碗,泼洒一杯牛奶,摔倒时蹭破了皮。在那时候看来,是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要用全副心神去面对。

就像小王子的玫瑰花,他当她是自己星球上唯一一朵,乃至全世间唯一一朵来珍视的。若是让小羊给吃了,那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

如果有人爱上了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株玫瑰,那么他只要看着星空就会觉得幸福,如果让小羊毁了这朵花,那么这对那个人而言,就好像所有的星星全都熄灭了一样,这难道不是重要的事么?

可是在成人眼中,这些事远远不能入眼。他们关心名望、权利、金钱,再分不出多余的心思来注意这些,渐渐就真的忘了,连看都看不见了。

《小王子》的作者是圣埃克苏佩里,一名法国的飞机师与作者,在二战时期的一次飞行任务中,他驾驶飞机驶上湛蓝的天空,从此一去不复返。

诗意的回归,我是这样理解。他回归本源,时间的无涯的荒野,过去和未来都是意象,他终能看清自己。

有人说,《小王子》是这样一种作品,无论你用哪种语言朗读,文字本身都会被小王子的眼泪,浸润的晶莹剔透。它是充满忧郁、温柔而又神秘的故事。

文字本身流露的情感融化了一切隔阂,无论是持何种语言的人们来读它,都会被深深感动,因为这是天性本源的情感,只是再度被唤醒而已。

小王子在它的小小星球上很满足,尽管他只有三座火山,却每星期给它们打扫一遍,连死火山也不放过。活火山可以用来为小王子热饭,死火山可以用来当板凳坐。他只有这一点生存的小小需要,其他一概不论。静看万物生息,日升月落。

小王子还有一朵玫瑰花,每天会为她浇水,盖上玻璃罩子。他是那样的深爱她啊,在他离开自己的星球流浪时,总是牵挂这一朵娇柔的玫瑰。

他遇上一个地理学家,知道了何为短暂——有很快就会消失的危险。他终于了悟他的玫瑰是短暂的,只有四根刺能抵御危险。而他,却再不能守护她了。

他知道的太晚了,他原以为她可以陪他很久吧,像日月和猴面包树那样稳定有序。

而当他遇到小狐狸后,得来了驯服的意义——驯服就是建立联系。一旦联系产生,小狐狸在世间千千万万个狐狸之间就是独一无二的。

小王子与他日夜照料的玫瑰花之间也有了联系。所以当小王子再次看到满园的玫瑰花时,他说,“你们是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而我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她是独一无二的。”

我曾经固执地养过被人丢弃的小奶猫,所有人都说它活不成,可我不愿丢弃它。它被我捡回来,我有责任照顾它的生长。

终究是没活成。这层关联断了的时候,我很痛心。它曾受我驯养,独一无二。书中这样写,“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小王子在流浪中不断得到,观者却是不断苏醒。像《千与千寻》里说——

一度会ったことは忘れないものさ,思い出せないだけで。〖曾经发生过的事是不会忘的,只是想不起来而已。〗

忽然想起小王子的一句话,让人顷刻红了眼眶。他说,“我回家的路要远得多……要难得多……”

想要回到他所在的星球,是万水千山阻归程。躯壳太重,他舍弃了泥胎。流浪已久的精魂终于回归他日思夜想的星球,回到他深爱的玫瑰身边。

从此,夜晚有星星的时候,我习惯去仰望星空。如果小王子在某一个星球上冲我微笑,对我而言,即是整个星空都在对我微笑。

荒野里,金风拂过大地,万里青山秋霜萧瑟。我知道,你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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