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一个宠物
孟夏
很多次,家里人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猫和狗呢?真是的,它们在你眼里可比我重要多了。
小时候说不出来为什么喜欢和猫啊狗啊的待在一起,就是觉得它摸起来,毛茸茸的,软绵绵的,和他们在一起总是感到很温暖。我喜欢一直看着他们,不可否认,猫确实是一种有趣的动物。从我接触到世界的第一抹阳光开始,猫,这个物种一直存在在我的记忆中,更新换代,各色各样,不同脾气秉性的猫,我们都拥有过。有不知悔过,固执的在床上享用他的猎物的;有懒惰不堪,又嘴巴极馋的偷吃猪肉的;有勤奋而聪慧的难得一遇的完美猫咪,还有很多猫,他们走进我的记忆,又悄然离开,我总会哭着悼念他的离去,时间流逝又被新猫代替了心中位置。可不是说我是个喜新厌旧的女孩,只是心中永远有一个位置是属于我的宠物,时时刻刻都需要填满,否则,就会觉得心里缺点什么,这时孤独寂寞惆怅什么的就溜进心房了。
以前家里有两只猫,一只是黑白相间的奶牛猫,另一只是灰色的。奶牛猫不同寻常在于,他是被二姐从大学寄回来的。对啊,姐姐和我一样喜欢猫,直到现在我们还会抢猫咪来暖被窝。本来这只猫也是姐辛苦求来的小宠物,但猫这种生物从来就不安分,食物由馒头渐渐变成火腿,窝逐渐扩张到了整个宿舍,萌宠变成了有傲娇脾气的公举。姐说,早晨不用定闹钟,一到五点,猫咪准时起床对室友们撒泼,捣乱,还放开喉咙叫个不停。对于我姐这个永远缺睡的生物来说,这样的生活是地狱般的,我甚至能脑补出她黑眼圈的囧样。于是不堪折磨的她将猫寄了回来(当然还是人工托运回来的)。
这只猫,我们笑称他是只“文化猫”,毕竟大学的经历给了他敏锐的分析力,反射弧极短,一听到塑料袋的响声,光速冲到声源处然后展开地毯式搜索,颇有猫警长之范。起初他拒绝吃馒头,只想喝牛奶啃火腿,可是没人会同意的,我还劝了他好几次:现在不比以前了,以前是城市高楼大厦快餐小吃,现在是农村乡下馒头面条,不过你只要勤奋一点,也是可以享受山珍野味的。一个月后,他瘦了一圈,但终于改了不吃馒头面条的坏习惯,还发展了一下兴趣爱好,西瓜,黄瓜,香瓜,辣椒,西红柿,土豆,人吃的他都吃,不挑食了,什么都想尝一下。文化猫果真不一般,不惧挑战,而且还特别讲卫生,相反的那只灰肥猫就不一样了。令我很惊讶,不同环境中生长的猫都是如此不同,灰猫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每天努力打猎,小松鼠,大老鼠,野兔子,土拨鼠都被他叼到被窝过,灰猫粗枝大叶像个邋遢淘气男孩子,不讲卫生,容貌也差一点,所以呢,大家都偏爱奶牛猫。慢慢的我就发现灰猫不亲近了,我一碰他,他就吓得耳朵打闪,眼睛也在那开开合合躲闪不及,嗯,他们是有灵性的。
我更喜欢猫,因为我家的狗太顺从了,太粘人了,而且他总是奴颜婢膝,摇尾乞怜,似乎总是求着人们关注他,他喜欢跟前跟后,有闲时间了就睡觉。我总觉得他很没趣,没有猫那种自娱自乐的精神,也不敢尝试新东西,永远在看人眼色行事,从不敢挑战人,毫无主见,除了顺从,一无是处。虽然被猫抓的很痛,但是这让我觉得这是真正的交流。我把不开心都说给猫咪听,也把不敢说的真心话,放肆的,任性的小情绪化作和他的打闹。猫总会逗我开心。他会拒绝,也敢反抗,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我现在特别需要一只猫,陪我度过黑夜,依偎在我身边,就像彼此的天使一样,守护并陪伴。顾城说,你我这样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当我搂着猫咪睡觉时,也是同样的美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心灵的寄托,有的是布娃娃,有的是好朋友,也有选择宠物的。像我,就喜欢有点叛逆有点搞笑有点骄傲的猫咕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