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
1978年12月,邓小平提出了“大政策”,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先富起来,最后使全国人民都能较快地富裕起来。于是,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渐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陆全面展开。
开展
改革
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农村改革主要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策略,即由生产队与农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农民按合同规定完成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农作物后,剩下的都归农民自己所有,提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此政策的施行下,1982 年,我国农业获得少有的大丰收。到 1987 年,全国 98%的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民的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而农村改革又促使了乡镇企业的发展,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1986年,中央肯定了乡镇企业的作用,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在 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农业部被组建成农业农村部,统筹国家有关农业的工作。
城市
采取由试点到全面展开的策略。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改革,增强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并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即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以及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与经济效果联系起来,提升职工积极性,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1979 年,为了舒缓就业压力,国家采取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的策略,逐步打破了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开启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改革。1984 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国家在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上的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