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一位有几十个亿身家的东北富婆天天忙于挣钱,她的英国丈夫与她离婚,只要了100万英镑回到英国去了。
该富婆在英国留学时,认识了具有英国贵族血统的丈夫,两人相爱结婚,那时她还不是很有钱。她一直想创业挣钱,就与丈夫从英国回到了老家东北,而且创业成功,成为富婆。
挣了很多钱之后,富婆经常在外应酬,打理生意,很少能与丈夫在一起,英国丈夫是一位英语老师,他喜欢简单的生活,对于金钱不是太在意,拥有花不完的钱不是他的目标。于是,他要求离婚,只拿了100万英镑走了,而不是拿走他可以分到的几十个亿的一半家财。
富婆的三观是挣多多的钱,拥有财富是她的人生目的,而且她也乐在其中。而她的英国丈夫,只是喜欢简单的相互陪伴的婚姻生活,他的业余时间喜欢在家中静静地读书,不喜欢应酬和交际,对于拥有过多的金钱感到是一种负担。他们的三观完全不一致,而且对于婚姻的幸福认知也完全不一样。
因此,他们只能分道扬镳。他们追求的目标不一样,喜欢的生活方式也不一样,幸福和快乐的感觉也不一样,他们貌合神离是必然的,离婚就成为最终必然的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