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康德墓碑铭文
欧洲有个妇女患了癌症,生命垂危,只有一名药剂师的药能治好她。这种药的成本为200元,但售价却要2000元。病妇的丈夫海因兹到处借钱,可最终只凑得了1000元。他恳求药剂师,他妻子快要死了,能否将药便宜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赊帐。药剂师不仅没答应,还说:“我研制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海因兹别无它法,利用晚上撬开了药剂师的仓库门,把药偷走了。
请问:
海因兹该不该偷药呢?为什么?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根据人们不同的道德推理将道德发展分为三个水平六阶段:
前习俗道德(preconventional morality)
习俗道德(conventional morality)
后习俗道德(postconventional morality)
前习俗道德水平的道德推理是基于他律的和自我利益的规则来进行。出于这一水平的前一阶段,对道德的判断标准来自服从和惩罚。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可能会认为海因兹偷药是错的,因为他违反权威所制定的规则(即法律),在他们看来,服从权威是对的,不服从就错了,因为不服从会被惩罚。
稍大一点儿童则开始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道德判断。他们会认为海因兹的行为无所谓对错,只要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就行。如果他爱他的妻子,挽救他的妻子符合他利益,则他偷药是对的,只不过冒着被惩罚的风险;如果他不爱妻子,可以再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则偷药是错的。
这两种判断的推理均被认为是“前习俗水平”,因为这时候的儿童还没有学会从社会或者群体生活的角度来考虑道德问题,而将这个问题看作是孤立的个人问题,要么是害怕惩罚,要么是仅仅无视社会规范只看个人利益。
稍大一些的儿童就进入到“习俗道德水平”的道德推理阶段。这是基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等社会性规则来进行的。这时候的儿童和青少年在对自己的判断进行推理时开始重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并且强调意图的作用。他们会认为,海因兹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持良好的家庭关系,但是卖药的医生却只想赚钱,用意实在是太坏了!因此他们认为海因兹是对的。
但是再大一点青少年就不这么认为,他们的视角更加广阔,能够将整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他们理解海因兹的心痛,但是却不同情偷窃行为,因为他们认为整个社会需要一个整体的制度,个体不能违反社会的制度。能够进行如此推理的青少年就进入了“维护社会秩序阶段”。这两个阶段的推理均以社会关系和社会习俗为基础,因此均被认为是习俗水平。
后习俗道德水平的道德推理是基于社会契约和普遍道德原则的规则来进行的。达到这一阶段的年轻人已经不再受到现有社会制度的限制,而是会考虑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人们应当如何行为。他们认为社会契约和个人自由才是一个良好社会的基础,个人应当享受一些不受剥夺的权利:如生命和自由,且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与权威无关。
因此当这些年轻人回应海因兹的问题时,他们认为一般而言,偷窃行为是错的,但是在海因兹的事件中,他的妻子应该有生命不被剥夺的权利,而海因兹是在捍卫她的生命权,因为是道德正确的;法官在对海因兹事件进行判决时,应该给这种道德上正确性更大的权利。
科尔伯格认为的最高阶段是基于普遍、正义的道德原则进行道德推理。科尔伯格所指的原则主要是基于康德和罗尔斯的理论,他认为,在海因兹的两难中,个体应当假定所有的人都处在“无知之幕”下决定以最符合每个人利益的方式来行事才是正义的。
也就是说,在海因兹和卖药的医生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情况下,他们制定的最符合自己利益的规则才算正义。如果卖药的医生对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毫不知情,则他不可能把药价定得过高,因为揭开“无知之幕”后,他可能是一个需要药的人,定价过高无疑会坑了自己。
因此,在“无知之幕”后,海因兹和卖药的医生均会同意:挽救海因兹的妻子是最佳选择。但是科尔伯格发现,很少有人能够达到这样一种推理境界,因此他将此水平称为“理论上”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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