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一位朋友的文章,突然让我回忆起了一段不愿回忆的日子:
我们都在县城的一所学校读书,每周我都到姑婆家里去,姑婆总会给我做水饺,韭菜馅的,五年后给我盛满满一大碗,每次都吃的心满意足、开心不已。要是买的话,十来元钱就没了。可能有人要笑了,十来元钱才好大一点,有那么扣的吗?好吧,我一个月的零花钱总共才二十元,现在明白了吧。
回到学校,虽然我不说,大家也知道我打过牙祭了。大家当然也不会说,也不会羡慕。然而一件奇怪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在我身上,就不得不说有问题了。而我是那个永远不长记性、耐不住寂寞的人,想想就憋屈,要不是一位朋友的文章勾起了我的回忆,我想这辈子都不要想起。
放假了,一个地方的人总是会同路的,一起买票、一起坐车,好有个照应。好吧,我和田京就属于同村的吧。她先参加了一段时间的工作,而我是一直在学校呆的书呆子,她后来考进了我们学校,我们成了同学。
有一次放假了,我和田京一起背着背包到车站去,在路上,她要看什么东西带没带,就把她的手提包给我让我拿着,我就拿着了,她之后也没拿过去,反正也不重,就一直帮她提着。回去之后,到我叔叔学校里去玩,然后一起给他们的学生排了两个节目。听说叔叔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就是他们学校的老师,当时也来过,我仅仅在心里羡慕了一下,还在读书就有人给介绍对象,罢了罢了,该干嘛干嘛。一直到下午两节课后才回去的。
记得是踩着河里的石墩才走过去的,爬到半山腰,停下来歇息时,她突然说她的钱少了,边说边抱怨,我让她好好找找,好好回忆在哪些地方用过钱了,她说差钱,就是差钱。我心里那个别扭啊,帮她拿包还拿错了,等都没动过她的拉链,怎么倒有种我偷了她的钱似的感觉,我比她多出来的钱也是我姑婆给的呀。被气的够呛,纠结的够呛。可只有我们两人同路,我极不情愿的给了她10元钱。郁闷的不行,可还是和她说着话,分路时还到了再见。
之后,和她相处,就尽量避免和她有接触,尤其是避免有经济接触。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又同路了,我一再提醒自己千万千万别帮她提包,一定一定谨记!可不知又为什么,她又让我帮她提包,好巧不巧,她的钱又少了,我又当了冤大头赔了钱。
我恨,恨死自己了,怎么这么懦弱,她让我提包我就帮她提包,她说她的钱少了我就赔钱。毕业工作了,她在乡下,我在镇上。每次来开会,我会提前给她占位置,给她做饭,请她玩,她还愿来不愿来的。在别人眼里,她温柔又大方,能说会干又体贴。而我就是那个卑微到尘埃里的人,总在讨好她,总在想法和她在一起,心理却又讨厌着她。
唉,现在想起来都非常不喜欢自己,都非常郁闷。想起来就不能原谅她,也不能原谅自己。上次一同事见到我,说她请我去玩,我就觉得厌恶,说忙,没时间。
这一次写完了,希望永远放下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被小偷”经历,不希望和她再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