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就像吸毒,钱完了,人也就走了,很多人为了续命一夜致贫。《我不是药神》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给人带来了思考。当法律与一个人的生命发生冲突的时候,该做如何抉择?
剧中的老板程勇在现实中叫陆勇。他是江苏无锡一家针织品出口企业的老板。2002年,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医生推荐他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服用这种药品,可以稳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间断服用。这种药品的售价是2.35万元一盒,而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个月需要服用一盒。
慢粒白血病患者需要不间断的服用抗癌药,每月一盒,每盒两万多块钱。试问千余患者中有多少个家庭可以承担得起那么昂贵药费?很多人为了续命,房子没了,家人被拖垮了。
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也生产类似“格列卫”的抗癌药,药效几乎相同,但一盒仅售4000元。陆勇开始服用印度产“格列卫”,他通过亲身试药,证实了药效的真实性。在当年8月他在病友群里分享了这一消息。收到消息的病友们眼里闪着泪花。“终于有药了,希望能还我一个正常人的生活。”“非常感谢,让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病友们仿佛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生活的曙光。
后千余名白血病患者,都与陆勇一样开始去银行汇款,从印度直接购买这种廉价抗癌药来维持生命。因为汇款程序复杂,许多人在购买时都请陆勇帮助。为了方便购药,陆勇成了印度药在中国销售的代理人。
但是,终究印度药在国内没有专利,属于假药。陆勇被检察院以“ 妨害信用卡管理、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面临着牢狱之灾。
陆勇本意是为了救助更多的病友,但是最终却招来牢狱之灾。法大于情吗?在众多条人命面前,那冰冷的法律还能处于上方吗?千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送到了司法机关。催人泪下,扣人心弦。最终,法院在多方考虑后,把陆勇无罪释放了。
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在那高价药垄断市场,穷人没有钱买药,只能活活等死的时候,法律能挽救他们吗?不能。陆勇为什么要去触犯法律?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为了名誉?通通都不是,他是为了挽救像他一样被疾病缠身的病友们;他是为了挽救那一个个被病魔拖垮的家庭;他是为了挽救在人性的边缘、闪着最好看的人性之光。
陆勇是人,他有自己的家庭;陆勇是“英雄”,他拯救了成百上千个家庭;陆勇是神,他给予病友活着的希望。我们哀痛“民生多艰”,也被人性的纯善和良知所温暖。
世上本无神,“神”在我们看来似乎很不现实,很虚无缥缈,一个不留神还会被说成迷信。但是,真的普度众生,除了念经拜佛以外,还有怀善念,行善事。
药价炒上天,但是穷人为了活着不畏倾家荡产;成千条生命面前,“药神”不畏触犯法律。药虽天价,但人心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