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二婶家有两个女儿,大的我叫她大姐,小的我叫小姐(儿时就是这样称呼的)。
小姐比我大12岁,漂亮、善良,笑起来了眼睛像弯弯的月牙。小的时候我像尾巴一样,经常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面,一直跟到她出嫁。
小时候我喜欢画画,经常临摹书本里的插图。那时候我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没有水彩笔。
一天晚上,吃过饭后,我趴在书桌上看着从同学那儿借来的童话书。书的封面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狐狸,里面还有很多其它的小动物。我被它们的萌态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决定把它们画下来。
在我画画的过程中,小姐来我家玩儿,农村里经常这样,吃过饭没事就到邻居家串串门。
小姐看了我的画稿后非常惊讶,在得知我没有画笔而且爸妈也不会买后,她便说:“我去给你买。”
农村里大部分家庭条件都差不多,一般吃的会互相馈赠,给你买文具或者其他礼物的非常少。
当时外面已经黑了,没一会儿,小姐从小店里买了一盒水彩笔回来(村里小商店离我们家不太远)。
这是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水彩笔,一支支的画笔仿佛一道道彩虹。我照着封面将画稿涂上颜色,有了色彩的小狐狸仿佛有了生命一般,生动、活泼。
从此我便爱上了画画,画了一本又一本。
那天晚上,我觉小姐像古希腊传说中的雅典娜女神一样,浑身是发着光的,而且是温暖的。她将永不消的失彩虹挂进了我的天空里,让我充满了勇气和力量。
我希望可以像她一样,做一个有温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