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台湾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了英子6岁到13岁这一阶段在北京生活的回忆。童年是陈在记忆里的老酒,日子越久远回忆越清醒。
第一章写了童年回忆中的骆驼队。骆驼队是从门头沟来的,每匹骆驼的身上都驮着两麻袋煤。爸爸和他们讲好了价钱,人们在搬煤,英子则是在很有兴致的观察骆驼怎么吃草,看的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英子模仿这个觉得好玩吧,后来去秀家她也模仿金鱼吃东西)
英子问爸爸骆驼脖子上的为什么戴铃铛,爸爸解释说为了防狼,英子的解释,是因为拉骆驼的人为了解闷才给骆驼戴铃铛。爸爸没有否定英子,认为她的想法更美。(小孩子眼里的世界和大人是不同,她们的想法更新奇)
惠安馆这几个章节里,英子写了她的小伙伴妞儿和大伙伴疯子秀贞。英子第一次遇见妞儿是在油盐店,那会子店里的小伙计在取笑妞儿,英子很仗义的给妞儿解了围。
妞儿是学唱戏的,她后来告诉了英子她的秘密。她的爸妈都不是亲生的。爸妈对她很不好,经常打她,她发誓以后一定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爹妈。这里还有一个小细节,妞儿提前拿过来了两件衣服放英子这里,为自己出走做了准备。
英子知道妞儿的身世以后,担心自己也不是亲生,回去问妈。她妈说是从咯吱窝掉出来的。看来天下的小孩都一样,我小时候也问过我怎么来了,我妈妈骗我说是从沟里抱来的。
两个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孩,一起摸小鸡,踢铜钱,玩的很开心快乐。家庭环境不同,两个小孩性格也不同。英子家庭富裕,性格开朗活泼。妞儿家穷苦,她性格内向,很懂事。
英子给妞儿带东西吃这一细节写的很温馨,她把八珍梅放口袋里,等着妞还不来,一会摸摸,摸的糖发热了,纸都摸破了,看来是等了很长时间。
秀贞是众人眼中的疯子,包括她妈妈都担心她会伤到英子,但是英子和她玩的很好。英子眼里的秀贞,长好看又亲切,和其他家的姑娘没有什么不同。秀贞给英子梳头,还给她讲小桂子和思康的故事。
说起来秀贞也是一个苦命的,她和一个大学生好,结果大学生一去不回。在那个时代,秀贞未婚先孕可是败坏门风的事情,孩子一生下就让她妈丢到齐化门了。
秀贞因为孩子被丢这个事才疯的!(她和英子打招呼后看她脖子,检查是不是她家被丢的小桂子。可见她对孩子多么的想念啊!)这个发疯和情深深雨濛濛里的可云的故事有点相似啊!对于她们来说,孩子都是执念。在那样一个社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没有疯也会被逼疯的!
文中很多多生活的细节都很有亲切感,比如秀贞屋里的年画娃娃,手里拿着大元宝,骑着大红鱼,小时候经常见这样的墙画。特别是娶新媳妇的,新房必备画。
还有一处就是妈妈把花销给爸爸报账的事情,现在我们家里还是这种情况,我妈妈买了啥回来都给我爸爸唠叨一遍。
至于能站起来的棉裤,我记着我小时候也是这种棉裤的,在外面再套上一个单裤子。这种棉裤穿着臃肿,但是很暖和。新棉裤穿几天就没有这么厚了,贴身服帖了,也不觉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