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 西达雅
01
我是一个警察,女警察,现在在Q市公安分局实习,他们都叫我小张。
“小张,你那么小个,打得过匪徒吗?”“小张,你一会儿在后面看着就好,戴上执法记录仪,别站错位。”“小张,你过来,看着这个女犯,一会儿负责做审讯记录……”
我身高一米六,很瘦,刚剪的齐耳短发,师傅说我看起来像根小豆芽。
我不太喜欢说话,听我说话最多的人,是犯人。
今天要审这个犯人,这是我实习至今遇到的第一个杀人犯,现在想起,仍心情沉重。
02
她是被十几个人扭送到分局的,男男女女,老的少的,闹闹哄哄,说要她杀人偿命,声音大得似要把分局的屋顶都给掀了。
她的手被麻绳扭绑在身后,被几只大手推推搡搡地往前拱,跌倒在地,被拎起来,差一点又要跌倒。
还好王哥他们迅速赶到,安抚大家的情绪,接手了案件,让这群报案人到另一间办公室依次做笔录。
“小张,你去审讯室,给她做个简单的讯问笔录,一会儿我再过来处理。”师傅路过我办公室门口,飘来一句话,走了。
此刻,审讯室里,她就隔着桌子坐在我前面。绑住手腕的绳子已经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扣住双手的审讯椅。
她手被扣在审讯椅的板子上,青筋暴起,瘦骨嶙峋,很脏。她可能被那群人打过,头发凌乱,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衣领也被扯到了胸口,皱巴巴地耷拉着。这身衣服款式很旧,有点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衬衣,粗纱暗纹,色泽暗沉。
我摊开笔录纸,准备例行公事,没想到却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03
我叫阮星星,女,1997年8月8日出生,住在Q市未县林塘村11号。我是越南人,没有身份证。
你说我犯了杀人罪?不,我不是故意杀人的,不,人不是我杀的,他们乱说。
我是越南人,三年前被卖给我老公的。他叫林栋,50多岁,没有工作。他用每天都打我,喝完酒打我,赌输了也打我。他说他用2000万(越南盾)买了我,我生死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一年前我有了一个小孩,是个女孩,他打我,说我没用,孩子被送人了。
今年我又生了一个孩子,还是女孩。他在我生产第二天,就醉醺醺地把我拖出房门,扔到地上,拳打脚踢。我哭他就打得更厉害。邻居听到了,但是他们都没人出声。
后来林栋走了,不知道去哪儿了。我流了好多血,回到了床上。小女儿在我旁边躺着,一直哭,一直哭……再后来我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小女儿在我旁边,蒙着被子。我想给她喂奶,可是她怎么也不醒,后来我才发现她没气了。我害怕极了,怕林栋再打我,到了晚上,我就抱着她,走到屋后面的化粪池前,掀开盖子扔了下去。
04
“我没有杀我女儿,她怎么死了我也不知道。也许,也许她知道她爸爸不希望她来到这世上,就,嗯,一定是的。”她用力地点着头,仿佛越用力,就越能确定这是事实。
这时候,师傅回来了,他看了一遍我写的询问笔录,皱了皱眉,没说什么,又走了出去。
我问阮星星,她是什么时候被人发现的?为什么要把孩子扔到化粪池里?
她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惊慌地说:“过了好些天,有人去我们屋后的化粪池挑粪淋菜,发现了孩子的衣服。”
她停了一下,又说:“因为我一开始撒谎说林栋不要女儿,孩子又被他送走了。所以村里人发现了孩子的尸体,就说肯定是我杀的,我不承认,一跑他们就把我抓来了。我真的没有杀人啊,警官。”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她,也许我更相信证据。
“林栋在这期间去了哪里?你怎么没跟家里人说实话?有人给你作证吗?”我问她。
“林栋没回过家,我也不懂跟谁说呀。我怕,没有人作证。”她慢悠悠地说。
05
师傅再次回来的时候说:“就到这吧,案子刑侦接手了。”
我困惑地望向师傅,师傅摇摇头,打断我,人被押了出去。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晓)
(简宝玉分享会写作交流群日更打卡第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