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一本新书,叫做《底层逻辑》,是今天9月份出版的,里面有一个小节,提到: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我看完后仔细思量,发现越想越对,于是决定分享出来。
先举个简单的例子:
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请问,这是谁的错?
法家的对错观是,上述情况就是蓄意谋杀,是A的错,没有什么好讨论的。
没错,证据确凿,在法学家的眼里,这就是A的错,但是,这种对错观,并不能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是,这是C的错。
经济学家是这么考虑问题:整个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C把工地的门锁上的成本高得多,虽然惩罚C会让其觉得冤枉,但是以后所有工地的拥有者就都会把门锁上了,于是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
你看,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虽然有时这样的判断看上去不合理,但会比从“纯粹的道义”的角度更有“效果”。
商人的对错观是:不管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B只能怪自己。
一个行人走在路上,一辆车飞驰而来,所有人都叫他让开,他却淡定地说:“他不能撞我,他撞我就违反了交通规则,我就不让。”最后,这个人被撞死了。
如果行人有商人的对错观,他就会想:不让,就是我错,因为不让开我就会死。
再回到第一个例子,法学家认为A错,经济学家认为C错,商人认为B错,这就是三种“对错观”。
作者刘润老师这样写道:
如果你是评论家,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
我觉得这三种对错观对我的启发是:它可以让我在面对一件事情的时候来回切换视角,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
还有我发现我们很多人,喜欢抱持着一种对错观,在一次事件中与对方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向。
地铁上有人踩了我一脚,我要求他道歉,他却耍无赖和我吵了起来,对方可能还反咬一口:“你怎么把脚乱放呢?”这个时候你觉得你还应该去争谁对谁错吗?就是“我的错”。
如果我想着:明明是他踩了我,为什么是我的错呢?难道我不应该要求他道歉吗?但是,道歉有什么用呢?道歉不需要花时间吗?他和我吵起来了,不是既花了时间,又消耗了情绪吗?
那怎么办?我要说“我的错,我的错”,然后心平气和地走到旁边,我的时间和情绪更值钱,浪费同样的时间,我的损失更大——“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你还可以用“课题分离”的观点来看,对方踩了我的脚是对方的课题,我因此花了时间甚至可能消耗了情绪,蒙受了损失,这是我的课题。
“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这个观点令我眼前一亮,给了我一种全新的归因方法,也让我警醒,我那些粗心的举动可能会让我蒙受巨大的损失。
不是说遇到什么问题都要采用这种对错观,而是让自己多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这不是更好吗?
今天的面包就到这里,祝吃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