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斯特里克兰德,因为要画画抛家舍业,离开了温柔贤淑的妻子,和尚未成人的儿女,还放弃了稳定的证券经纪人的工作,只身一人从英国到巴黎,后来又流浪到马赛,机缘巧合下到了塔希提岛,在岛上他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在这,他与一个土著女子结婚,这个冷漠的男人在整本书中唯一的一次情感流露,就是当他得知自己得了麻风病,时日不多时,他决定要独自离开去森林中画画,我想或许是斯特里克兰德不想让自己的麻风病传染给爱塔和孩子们吧,所以他要离开,而爱塔却坚决不同意他离开,爱塔的真情感动了斯特里克兰德,在那一瞬间他流泪了。整本书中就那么转瞬即逝的一个瞬间,留下了关于斯特里克兰德情感的一笔。
这是全书中斯特里克兰德唯一一次带有感情。要知道斯特里克兰德一直都是一个冷漠的、无道德观念的、没有情感的冷血动物,拿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渣男,除了画画他什么都不在乎,他不爱他人,也不爱自己,唯一的爱好就是画画。而他能被爱塔在那么一瞬间感动,已经是奇迹了。
最终他在爱塔的陪伴下,在那段病痛的日子里创作出了一幅又一幅令后世震惊的不朽作品。
浑然天成画作合一。只单纯的因为要画画,为了画画,他住在破旧的宾馆里,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他毫不在乎,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饥寒交迫而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哪怕所有的人对他的画都不认可,他也并不觉得气恼,他一直固守着自己画画的意念,
也许这就是艺术家吧,我很钦佩他的勇气和魄力,
40岁开始学画画,在一般人看来,这个人肯定是个疯子,
人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心中有热爱,不管是多少岁,梦想都可以去追寻,成功与年龄无关,但成功与热爱和坚持有关。主人公不是从40岁裁开始做他喜欢的事情,为了自己心中的热爱,他可以抛家舍业,可以放弃舒适的生活,甚至在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的时候,都不为所动,把亲情友情爱情,贫穷、饥寒、金钱、生死等等都不放在眼里,什么都不在乎,只活在自己的创作里,从他40岁之后的人生里只有画画这一件事。最后那幅天然混成的千古绝唱之画又被自己要求烧掉了,在临死时候他完成了自己的追求,他满意了他的作品,他该是知道自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