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出于善意的认知偏差
如果人人都对我们心存善意,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这个世界想象得无比美好。每个人都是这么说的,也许他们在心里也是这么想的。然而,这种行善的感觉和善意产生的实际效果却可能相差十万八千里。令人遗憾的是,好意不一定会带来好结果。有时候,人们对自己的善意的觉察只在“出发点”(意图),而对别人的善意,则需要“只有结果是好的,本意才是好的。”这就是所谓的本意善良的认知偏差。
出现本意善良的认知偏差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我们对他人的意图意图一向知之甚少。别人出于善意的行为,造成了坏的结果,我们会以结果来评判他人的意图;而对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不如自己预期的结果,是不愿意接受评判的。这种矛盾心理也增加了彼此在冲突中让步的困难:毕竟我是一番好意。
一个动机善良、后果却可能极具毁灭性地特殊关系模式,是善意地沉默。翻译一下,也就是我做出于好意做坏了事情,我不愿意多说,也不接受评论,我们都沉默吧;或者你出于好意做了点什么,却对我不利,我的善意可能也是沉默,不说啥。心理学家伊利亚•范•贝斯特是排斥领域的专家,他的研究表明,沉默者和接受者对沉默的效应评估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由此可见,完全依赖本意善良的认知或许会在冲突中引发更严重的问题。在同事圈、朋友、伴侣、家人的关系中,都存在衡量标准不一的问题:对自己的善意需要足够看见,对他人的善意需要参考结果来看见。这里就引发了“存心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区别。
存心伦理和责任伦理是人们针对一个行为进行道德判断时的两种角度。存心伦理只对行为背后的意图及其相关的道德价值和原则做判断,不管行为带来的实际结果;责任伦理则优先考虑行为产生的结果。比如同样帮助一位乞丐,存心伦理者可能会直接捐款,责任伦理者则会考虑怎样帮助更有效,也许时捐助食物。
严格来说,责任伦理要求评估行为的一切直接与间接的效果,这是一种无法达到的理想境界,不过它却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一个更重要的概念——超越行为背后动机的单纯思考模式,承担起实际后果。
尽管我们的有些行为可以用“本意善良”来为自己开脱,但我们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不能将“一定要让让人知道自己的想法”当成一种责任,所以在我们强烈地想要帮助他人而行善举时,请格外提高自我批判性,这极可能保护了你自己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