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野泳溺亡,家属将水利部门和岸边农家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66万

浙江省瑞安市的桃花溪是一条美丽的自然溪流,因水质清澈、环境优美而成为人们喜爱的游泳场所。然而,2022年8月,一位57岁的陈女士在桃花溪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家属认为,农家乐、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遂将其告上法院。本文将对此次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各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


二、溺水事件概述

1. 陈女士的游泳爱好

2. 2022年8月,陈女士与朋友相约桃花溪游泳

3. 陈女士在农家乐经营的竹筏附近下水

4. 溺水事故发生,陈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农家乐、政府与水利部门的责任

1. 农家乐的安全提示与保障义务

  a. 农家乐应在经营范围内设立安全提示标志

  b. 农家乐应对游客的游泳行为进行安全提示

  c. 农家乐应对游客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救生员

2. 当地政府与水利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a. 当地政府应对水利设施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b. 水利部门应在桃花溪设置水深标识和警示标志

  c. 水利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水上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安全事故


桃花溪溺水事件反映出农家乐、政府与水利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家属要求赔偿的诉求具有合理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责任,以确保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同时,我们应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你们觉得家属要求赔偿合理吗?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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