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今天读《儿童行为的塑造与矫正》第180-200页,第四章《消弱》的第四节和第五节内容。
第四节讲了影响消弱作用效率的因素:1.必须与正增强作用配合使用;2.必须应用于不良行为;3.能够客观保持一致;4.不可采用间歇消弱;5.考虑行为之形成、牢固及对增强物渴求程度。
第五节误用正如正增强作用一样,应用消弱原理必须对消弱内涵有深切认识,进而掌握其精神,正确应用,才能发挥功效。否则不但得不到效果,反而带来了弊端。
家庭方面:
1.应用在睡觉方面,儿童良好行为重复多次皆未获所欲增强物时,则此行为必然消弱。2.应用在帮忙家事,或因孩子年纪小,或因功课要紧,使孩子丧失成长的机会。许多父母并非让其子女从小养尊处优、不做工作,而是认为孩子还小,不宜做家事,就算做了也徒增麻烦,何况升学竞争厉害,不想占用孩子的时间,希望他们专心于书本,结果小孩工作的机会消失。3.应用在生活习惯,不能抓住机会给予增强,会失去改善的机会。4.应用在礼貌方面,万事起头难,若忽略了开头,良好行为只有再等待。5.应用在功课方面,管教子女必须控制情绪,使能掌握消弱精神。
学校方面:应用在人际关系、休闲游戏、生活习惯、班级活动、上课方面等等方面假若误用消弱,则会让学生失去改善不良行为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