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再次读完严歌苓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小说写了一个叫陆焉识的人,民国时期出生于上海的优越家庭,天智过人,气质脱俗,风度翩翩,留学美国。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去探究他的命运纹路究竟如何,就像亨利·詹姆斯《贵妇画像》里的拉尔夫带着玩世的心境想好好观察表妹伊莎贝尔的命运一样。
陆焉识博士毕业回国当教授以后,孤高不从庸俗,独立不随大流,在一个越来越肮脏的世道,沿袭着自己一贯的洁癖,再加上公子哥儿式的言语无忌,掩藏不住自己过剩的灵气、诙谐、幽默和文字上的表现欲,人中龙凤终于沦为一个“没有用场”的人。
后面的情况就更在想象中了,成了右派,从几年徒刑变成死刑再变成死缓变成无期,在大西北的草原和荒漠里当了二十多年的劳改犯。他长成了一棵怪异的树。然而所有人眼里的可怜虫“老几”,却依然有着自己的灵智,自己的尊严。
尤其重要的是,依然有着自己最为珍视的秘密——一个有关爱的秘密。而这个秘密是随着二十多年的苦役慢慢向他显现的,就是在那些贫瘠、荒寒、粗陋到生命不如蚁虫的岁月里,他开始认识到:他其实是爱着那个被强加给他的、自己以为一直不爱的妻子冯婉喻的。
他在美国时,他归国以后,也多有浪荡不羁的时候。那个安安静静的妻子对他而言只是长辈安排给他,用来限制甚至剥夺他自由的一个活物罢了。他并无愧意。
二十多年与冯婉喻的隔绝给了他最充分的时间反刍他们曾一起经历的时光,并让他领悟到所谓的“不爱”源自他对于被安排和被强加这一形式本身的反感。二十年的风沙让这一层反感褪尽,留下的就是他对于冯婉喻这么一个人的感觉——全是怜惜,全是爱。
因为这个秘密的呈现,他后来觉得再苦涩再荒谬的命运都不但变得可以忍受,而且还要感恩。二十多年的苦役于他简直如同恩赐。他不断地在脑子里“盲写”给妻子的情书,还时时润色。对于死亡他并不恐惧,他害怕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把这些情书写下并呈给妻子时就死去。
当然,也因为忍不住想向妻子倾吐这个秘密,他选择了逃跑。可是当意识到自己的逃跑将给好不容易在罪犯家属阴影下勉强喘过气来的妻子儿女带来更大的灾难时,他自首了。
冯婉喻并不知道他曾经“不爱”自己。因为他天生的那种礼貌得体的笑容,因为她意念中认定存在阻止他们更加亲近的另一重障碍(陆焉识守寡的年轻继母对于他情感上微妙的占有欲),她相信丈夫的冷淡是表面的,不得已的。
而且她也永远没有机会知道。因为当怀抱着向妻子坦承自己曾经的风流债、并且再次表白和最终确认自己爱的陆焉识终于昭雪回归上海,回归这个越来越喧嚣的热闹俗世时,她已经在失忆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抱有某种阅读期待的可能会失望:陆焉识回来以后,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并没有经历我们惯常理解和想象中的什么苦尽甘来,什么误会冰释,什么喜极而泣,什么噙着热泪彼此摸着伤口细诉苦难然后发出诸如“一切都过去了,可怕的灾难都过去了,难以忍受的孤独和骨肉分离都过去了……”这样的感慨。一毫也无。
这不是伤痕文学。这也不是反思文学。这里没有俗滥的苦难美学。这里的苦难只是一味药,让陆焉识治愈了爱情麻木症。
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说,这是一部写优雅的小说。在最悲哀的地方和时刻,爱之优雅依然是值得珍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