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直言三段论
15 个有效形式
6 条规则
- 规则1:避免四项
- 规则2:中项至少在一个前提中周延
- 规则3:在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也必须周延
- 规则4:避免出现两个否定前提
- 规则5:如果一个前提是否定的,结论必是否定的
- 规则6:两个全称前提得不出特称结论
注意,本书说的是选取了 6 条规则,说明不只 6 条。
规则1:避免四项
通常是中项表示两个含义。也有这样的:
所有极饿的人是吃得最多的人
所有吃得最少的人是极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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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所有吃得最少的人是吃得最多的人
这题在群里讨论蛮久。”吃得最多“表示现在(面对一桌菜)吃得最多。而“吃得最少“ 有两个含义。在前提中表示过去(因为穷而)吃得少。在结论中表示现在(面对一桌菜)吃得少。
违反这条规则叫四项谬误(fallacy of four terms)。
规则2:中项至少在一个前提中周延
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都不周延,那么大项和小项的联系不能建立。不符合这条规则叫中项不周延谬误(fallacy of the undistributed middle)。
规则3:在结论中周延的项在前提中也必须周延
述及一个类的全部对象,比述及其中某些对象要断言更多。所以如果前提中不周延的类在结论中周延,那么结论断言了比前提更多的东西。
这种谬误叫不当周延谬误(fallacy of illicit process)。大项不当叫非法大项(illicit major),小项不当叫非法小项(illicit minor)。
规则4:避免出现两个否定前提
E、O 命题是否定命题。
如果 S 部分或全部地被排除在 M 的部分或全部之外,P 部分或全部地被排除在 M 的部分或全部之外,这不能断定 S 和 P 的任何关系。不能断定它们是全部或部分地包含或排除。
这叫排斥前提谬误( fallacy of exclusive premises)。
规则5:如果一个前提是否定的,结论必是否定的
如果结论是肯定的,即它断言一个类被另一个类全部或部分包含。那么它的前提里必然存在第三个类,它包含第一个类并被第二个类包含。这种包含关系只能是肯定命题。
这个错误一般很明显。叫从否定推肯定错误(fallacy of drawing an affirmative conclusion from a negative premise)。
规则6:两个全称前提得不出特称结论
涉及存在问题。这种谬误叫“存在谬误”(the existential fallacy)。
这里有一个问题,当前提的主项都不为空时,布尔解释下,这条规则还成立吗?在最后探讨。
日常语言中的三段论
日常语言中的论证要转成三段论通常需要一些”翻译“。例如补全省略、调整顺序、去除同义词、把形容词动词转化为表示类的名词等。
单称命题(singular proposition)
肯定或否定某个特定的个体属于某个类的命题。
如:苏格拉底是哲学家。单称命题看作两个直言命题的合取。
一个单称肯定命题看做 A、I 命题的合取。既考虑周延性又考虑存在性。
即”所有苏格拉底是哲学家“合取”有些苏格拉底是哲学家“。
排斥命题(exclusive propositions)
”只有公民能成为选民“”只有勇敢者是值得公平对待的“
翻译成:
所有能成为选民的都是公民。所有值得公平对待的人是勇敢者。
”只有 S 是 P“可翻译成”所有 P 是 S“。
极少情况下不行,要看语境。
除外命题(exceptive proposition)
“除了雇员都是合格的”“不是全体学生都参加了舞会”
“没有雇员是合格的”合取“所有非雇员是合格的”
“有学生参加了舞会”合取“有学生没有参加舞会”
除外命题是两个命题的合取。前提含除外命题,则必须拆成两个三段论,都有效才算论证有效。
析取三段论(disjunctive/alternative syllogisms )
它的形式是:
或者 P 是真的或者 Q 是真的
P 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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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Q 是真的
“或”表示至少一个是真的,这在符号逻辑里详述。
假言三段论(hypothetical syllogisms)
纯假言三段论
形式是:
如果 P 是真的,那么 Q 是真的
如果 Q 是真的,那么 R 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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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 P 是真的,那么 R 是真的
混合假言三段论
形式是:
如果 P 是真的,那么 Q 是真的
P 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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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Q 是真的
混合假言三段论分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
对应谬误有肯定后件谬误和否定前件谬误。在符号逻辑里详述。
二难三段论(the Dilemma)
析取+假言的特定形式
例如 Richard Feynman 就 1986 年挑战者号爆炸事件抨击 NASA :
我们每次问起高层管理者,他们都会说关于手下发生的事,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或者高层确实不知道,这样他们就不知道应该知道的事,或者他们知道,这样他们就在对我们说谎。
二难三段论攻破的方法:
- 绕过死角法(going (or escaping) between the horns):拒斥析取前提,指出前提没有穷尽所有可能。
如果学生是喜欢学习的,那么就不需要鼓励。如果学生厌烦学习,那么激励也没有用。
学生或者是喜欢学习的或者是厌烦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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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激励是不需要的或者是没用的。
反驳:有许多学生的学习态度是介于喜欢和厌烦之间的。
这种方法并不证明结论为假,只是表明推论本身并没有给结论提供充足的理由。
- 擒拿一角(taking (or grasping) it by the horns):否定其中一个前提。
上面的例子,可以说:即使一个学生喜爱学习,也需要激励。激励使其更勤奋。
- 构造反二难三段论(re- butting it by means of a counterdilemma):
相传雅典一位母亲劝儿子不要从政:
如果你主持公道,人们会仇视你。如果你不主持公道,神灵们会仇视你。
你必定会主持公道或者不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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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如何都会被仇视。
儿子:
如果我主持公道,神灵们会施爱于我。如果我不主持公道,人们会施爱于我。
我必定会主持公道或者不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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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都会被爱。
反二难仅仅是建构了一个结论不同的论证而已,并没有达成真正的反驳。对方结论并不一定为假,可同为真。只是从不同角度看问题。但听众会认为是对原论证的毁灭性打击。(why?)
乐观主义者:
如果我工作,就能挣钱。如果我赋闲在家,那么我乐得自在。
我或者工作或者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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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能挣钱或者乐得自在。
悲观主义者:
如果我工作,就不能乐得自在。如果我赋闲在家,就不能挣钱。
我或者工作或者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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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或者不能乐得自在或者不能挣钱。
但是有一个双方结论矛盾的著名案例:
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和欧提勒士(Euathlus)的诉讼案。
普罗塔哥拉是生活在公元前 5 世纪的希腊的一名教师。开设了法庭辩护术。欧提勒士想学习但付不起学费。于是两人定了一个契约:P 先不收学费,等 E 学成并在第一场官司中获胜时,再交学费。可是 E 学成后,迟迟没有在法庭上辩护。P 等得不耐烦了,把 E 告上法庭,要求收回学费。E 为自己辩护。
P:
如果 E 打输了官司,那么他必须还我学费(根据法庭的判决)。如果 E 打赢了官司,那么他必须还我学费(根据我们的契约)。
或者他打输或者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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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必须还我学费。
E:
如果我打赢了官司,我不必交学费(根据法庭的判决)。如果我打输了官司,我不必交学费(根据我们的契约)。
或者我打赢或者打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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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必交学费。
注意:三种方法并不证明二难三段论无效,只是绕过形式有效性去寻找避免得出结论的方法。(第二种应该可以吧?)
关于 P 和 E 的案例我再展开一下。
两难三段论实际是每个前提论述了一条不同的标准,且选取标准的结果的一面,得出利于自己的结论。而反二难是去论述同一标准的另一结果,来形成利于自己的结论。
这有点像抛硬币时:如果正面,我赢,反面,你输。
是否打赢官司,就像抛硬币正面反面。拿 E 来说,如果打赢官司,根据法庭判决规则,不交学费。那么如果打输官司,硬币反面,应该交学费。但他提了一个新规则,根据契约,我不交学费。就相当于定义了一个新规则:硬币反面,你输。
基础概念
直言三段论(categorical syllogisms)
两个前提一个结论。
标准直言三段论(standard-form categorical syllogism)
即每个命题是标准直言命题。
大小中项
结论的谓项是三段论的大项(major term)。
结论的主项是三段论的大项(minor term)。
另一个在前提中出现两次,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项是中项(middle term)。
包含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major premise)。包含小项的前提叫小前提(minor premise)。
式与格
式(mood):三个命题如果都是 A 命题,就叫 AAA 式。
格(figure):根据前提中大中小项的位置确定。
见第一张图。
形式有效性(formal validity)
假定论证的命题都是偶真的,那么说一个三段论是有效的三段论,是仅就其形式而言的。与命题具体的内容无关。
所有 M 是 S
所有 S 是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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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 M 是 P
这个论证是有效的,而不管 SMP 是什么。
用文恩图表示三段论
画文恩图时注意,如果一个前提是全称,一个是特称的话,先标明全称前提。如果特称前提并没有明确标明应该把 x 加在哪一部分时,就把 x 放在两部分的交叉线上。
简单命题和复合命题
包含2个以上命题的是复合命题。析取命题、假言命题、除外命题是复合命题,
规则6
对标准直言命题的规则6展开一下。
看这里时有个问题搞不明白:类不为空时,布尔解释下 AAI AAO AEO EAO 命题是否有效?
个人理解是无效的。在布尔解释下,不管类是否为空,全称命题都是没有存在含义的。可以从文恩图的图示看到。全称命题是没有 “x”的,所以无法推得特称命题。就是说“所有狗都是动物”这个命题并没有断言狗的存在,它只断言了“狗”与“动物”的关系。
但是在传统解释下,有几个命题是成立的,我算下来成立的有:
AAI-1/3/4
AAO-4
AEO-2/4
EAO-1/2/3/4
那几个不成立的式和格中
违反规则2:AAI-2 AAO-2
违反规则3:AAO-1/3 AEO-1/3
也就是说,在类为空时, AAI AAO AEO EAO 命题无效。类不为空时,在布尔解释下无效,在传统解释下部分有效。
维度
上篇说到,归纳出命题的质与量把命题分成AEIO是第2层,换质位法是第3层。
把3个命题放在一起,区分出他们的格是并列第3层。格和式加在一起,区分出有效形式,是第4层。日常语言使用中,要翻译一遍,是第5层。
同时,假言三段论、析取三段论也是第3层,析取+假言的二难三段论是第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