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喜欢的就一定是好的吗?似乎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就是在借书之前会先去翻一下豆瓣评分,一旦分数超过了8分,就马上借走。可是自己在真正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很难读下去,比如奥康纳的《好人难寻》,比如伍尔夫的《到灯塔去》;有时候读着读着甚至会对自己产生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不够聪明?不够耐心,以至于别人都说好的书和作者,自己竟然读起来毫无趣味?
但最后还是决定,如果真的不喜欢,就不读了。
因为在看了太多大众评分之后,好像自己已经渐渐忘记了,作为读者,我有选择自己阅读的书本的权利。我如果读书是为了追求阅读的愉悦和快乐,那么我有理由也有权利排开那些我读起来毫无趣味的书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本书就不好,而是意味着,在我这里,我读不下去,所以我不读了,就是这么简单。
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很多情况下,在大众审美、大众标准的洪流下,是很难保持的。
所以我认为,丢掉自己不喜欢看的书,并且承认自己看不懂或者不喜欢,既是一种反叛,也是一种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