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小透明的日常记录(1)
2019年9月4日 星期三 天气晴
案情介绍:
2015年8月,某县下发文件:一个乡镇只能存在一个砂石厂,可以生产、价格、出售砂石,并将砂石经营权进行拍卖。被告人在得知此文件后,最终以300万元将该镇的砂石经营权拍了下来。而被害人在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下,私自开设砂石厂,承包了国家某高铁项目的碎石加工。当时,高铁项目组和被害人明确规定了该碎石只能用于高铁建设,不得对外销售,而被害人为谋取个人利益,将高铁项目组用完剩下的碎石、弃渣以低于市场价格X元对外销售,扰乱了砂石市场。被告人在得知此情况后,到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领导要求提供证据。于是被告人回去之后,在被害人运沙石的必经之路上拦截车辆,并马上报警,要求警方固定证据。事后,被告人将证据交给镇政府相关领导,领导回复说会处理的,可之后,被害人仍然在对外销售砂石。
刚开始,被告人在路边拦车,要求他们回去,不能往外销售。后来,被害人找到镇政府某领导朋友,要求被告人不要在拦车了,并要求与被告人签订一个“代理销售协议”。协议内容:被害人对外销售的砂石,需支付给被告人3-5元/吨的费用。签订协议后,被告人开始不拦车了,安排员工去路口收取票据单子,直至2018年1月被告人总共收取“代销费”13万元。
心得体会:
在制作阅卷记录过程中,一开始感觉很难,因为案卷的内容量很大,不知如何下手,整理的有些乱七八糟,后来经过指导老师的再次指导和自己慢慢摸索,终于有些头绪了。在阅读被告人讯问笔录并制作其阅读记录方面,我有三个感悟:1、查阅时,要带着问题去看,边看边思考。比如,在程序方面,要注意查看讯问时间、地点、讯问人员,查看讯问方式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诱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形;2、制作阅卷记录时,要学会找关键点,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情形都需要摘录出来;3、查阅时,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不能看案卷里说是什么罪名就是什么罪名。
在专业方面的思考:
在该案件中,对于被告人的行为,能否定性为敲诈勒索?
首先,敲诈勒索主要分为3步:第一,行为人要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很难看出,被告人拦车的目的也主要是报警固定证据以及制止被害人对外销售砂石,主观上并不是为了索要财物;还有在证据方面,被害人的陈述具有较强的主管因素以及利己因素,不能够仅凭他们的陈述来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第二,行为人要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第三,受害人要基于恐吓心理而交付财物;但在本案中,被害人是主动找被告人协商,双方签订了“代理销售协议”,因此,该协议是双方商谈的结果,是双方的意思自治。由此也说明了,被害人交付给被告人的款项不是凭空受威胁交付财物。
其次,在本案中,交付的款项并非“被害人”财物,被害人没有损失。在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国家财产能否可以转化为私人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被害人对外销售的砂石系属于国家资源,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不会因为被害人将砂石进行加工而转变为私人财产。被害人的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所获得的利益不归被害人所有,他们并非本案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