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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镇,生活着一户李姓人家。丈夫叫李建国,在镇税务所上班。妻子王丽是镇小老师,夫妻俩膝下有一子,今年刚读大一。
李建国的老家在镇下属的一个乡村,村子依山傍水,村民大多靠海吃饭。
李建国的父亲李大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地道的渔民,家里几代人都靠打鱼为生。
李大山二十三岁那年娶妻吴兰,吴兰长相清秀,为人善良温柔,夫妻俩你敬我爱,倒也和睦。可是,婚后三年,吴兰却没有怀孕。家里外面都说她是不会下蛋的鸡。
在村里,没有孩子的家庭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很是抬不起头来。
于是,夫妻俩在村民们的劝说下,抱养了一个女孩,起名叫李梅。
李梅是隔壁镇一对夫妇的第五个女儿,因家庭贫困被遗弃,刚到家时又瘦有小。李大山夫妇对李梅疼爱有加,呵护备至。
李梅在这个充满爱的家庭中渐渐长大。15 岁时,李大山的妻子意外有了身孕,全家为此兴奋不已。
十个月后李建国出生,儿女双全的家庭让李大山夫妇感到无比幸福。
然而,随着李建国的长大,李大山对两个孩子的感情有了一些变化。虽说表面上对李梅一如既往地好,但明显的心里有了亲疏之别。
李大山对李梅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小梅呀,你是姐姐,你得让着弟弟。”
李梅因为大弟弟十五岁,本就把弟弟宠得眼珠子似的,每次都听话地说:“爹,我晓得的。”
小时候的李建国很淘气,仗着姐姐疼爱自己,没少欺负姐姐。
李梅知道爹偏向弟弟,可她在村里多少听说了自己被领养的经历,她感恩养父母的养育之恩,从不与弟弟争宠,把最好的都给弟弟。
二十二岁那年,李梅结婚了。李大山虽然偏向小儿子,但也没苛刻李梅,夫妻俩按照当地的风俗嫁了女儿。
李梅结婚后亲生父母和姐姐来找她认亲。李梅虽然没有拒绝她们,但也只是与她们吃了一顿饭,没有深接触,她还是把养父母的家当作自己的娘家。
每逢年节,她都带着丈夫孩子去看望养父母,对弟弟李建国更是有求必应。
李建国读大学那几年,李梅自己省吃俭用每月都给他寄钱,一直到他大学毕业。
李建国结婚时,李梅又偷偷塞给弟弟 5 万块,让他用于装修镇上的房子。
李建国与李梅的姐弟情胜于父母,有啥事都和大姐说。
几年后,李建国的母亲生病,生活无法自理,李建国很着急。他和妻子都上班,孩子还小。
李梅知道后,给他打来电话,对他说:“弟,你别担心,和弟妹好好上班,我去接妈,我来照顾。”
等李建国母亲出院,李梅就直接把母亲接到自己家照顾,李建国只是出了些医药费。
李梅照顾母亲三年,母亲不治去世。母亲去世后,李建国把父亲接来一起生活,方便接送孩子。
五年后,父亲李大山因为脑梗突然瘫痪了。李建国和王丽都没退休,不能总请假照顾父亲,无奈把父亲送进养老院,每月 3000 元费用。
李梅得知后,辞了打工的工作,又去养老院把父亲接回家悉心伺候。
一晃儿,李梅照顾瘫痪的父亲已经七年。这七年,李梅每天给父亲喂饭、擦身、翻身,从不抱怨。
李大山虽然身体不能动弹,但心里对这个女儿充满了感激和愧疚。他知道自己这些年对女儿有亏欠。
他对李梅说:“梅呀!爹这些年拖累你了。”
李梅说:“爹,拖累啥,没有您和娘,我早就冻死了,哪能过如今的好日子呀!”
李大山虽然在情感上觉得自己对女儿有亏欠,但受传统观念影响颇深的。他在处理财产时还是又偏心地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儿子。
李大山离世前,特意让李梅给李建国打电话,让他回来一趟。然后,趁李梅不在,把李建国叫到身边,交代了身后事并把存折交给了他,告诉他自己死后房子和钱都归他,不给李梅。
李建国当时没说啥,回家后他把存折递给妻子,与妻子学了父亲的话。
然后郑重地对王丽说:“小丽,爸虽然这样安排,但我们不能这样做。姐虽然不是父母亲生,但对父母对我们,比亲生都舍得。爸糊涂,咱不能糊涂,不能寒了姐姐的心。我是这样想的,房子给姐,钱咱一家一半,你觉得呢?”
王丽叹气道:“咱爸在农村,思想传统,觉得家产就该给亲生儿子。老公,我支持你!”
夫妻俩商议后办完父亲的后事,李建国对李梅说:“姐,咱爸走时说这些年你辛苦了!房子给你,30 万存款咱俩平分。”
李梅听了弟弟的话,坚决不同意。她说:“这是爸留给你的,我不能要。”
李建国说:“姐,你就收下吧。这七年你照顾爸辛苦了,这是你应得的。”李梅还是不肯接受,没办法李建国只好拿出小时候的蛮横样逼着姐姐收下。
李梅接过弟弟递给自己的存折,泪流满面。她知道,爹不一定记得给她,是弟弟,从没忘记她对她的好。
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拥有两个懂事明理又大气的弟弟和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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