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一句话:
“越是做自己,越有吸引力,
越讨好别人,就越没有存在感。”
或许,我们都觉得,
既然喜欢那件事,或那个人。
那么,
主动一些也无妨。
而且,人与人之间,
讲究的就是真诚。
于是,只要认定那个人,
无论是与什么关系。
我们常常都毫无保留的,
去喜欢,去温柔以待。
可是,却忘了,
有些人东西越是难得,
越是珍贵。
而人与人之间,
亦是如此。
就算在别人眼中你很好,
很优秀。
但是,
只要你先迈出了那一步,
就占了下风。
就能让对方,
在任何事情上,或任何时候,
去毫无理的左右你。
甚至,
践踏那一颗洋溢着热情的真心。
也不是说,
每个人的喜欢都会失去自我。
只是,只要喜欢,
不可避免的我们都会无理由无底线的,
去纵容去偏爱那个人。
于是,在有些事情上,
就可能会出现偏颇。
而当本是平等的和谐被打破,
我们自己的好和喜欢,
在别人眼中就成了,
没有自己的卑微。
在对方眼中,
万分之一的温柔,
就成了厌烦和卑贱。
于是,在这段关系里,
我们越是对对方好,
就越没有存在感。
越是想让对方开心,
对方就越是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