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沙滩总是脏的,旧鞋脏袜子、塑料袋废瓶子,偶尔还有腐烂的腥臭味。我喜欢这里,勉强一块还算干净的沙子,便够我坐上一整天。
我讨厌读书,逃课后总来这里。我的车被蹬的嘎吱作响,链条锈的很有年代感,见过的人都认为它几近报废,事实是我已经这样骑了两年。
那天很冷,海水喧嚣而冰凉,云快要掉进浪迹,他正在海边叫他的狗,那是一只小黑狗,在海里扑腾,越游越远,眼看那只小黑球越来越小,他忙向水里走去,细碎的浪逐渐裹住他的脚踝和膝盖,攀延至大腿,直到扑通一声,他滑倒淹在水里挣扎。我晕,难道不会水吗?扔掉我的单车,我迅速甩下鞋子。水真的冰,接触到海水的那一刻凉到我窒息,深吸一口气,猛地扎进去捞起他。
我们躺在沙滩上喘着粗气,他真的不会水。那只小黑狗也游了回来,甩了甩毛里绵密的水珠,跑到他身边,狂吠不止。是只泰迪,我伸手想摸它的头,随着一声闷吼,它回头就是一口,血很争气的流了出来。他大喊:summer!
我起身摇摇头,准备离开。他拽住我:跟我去打针。我指了指倒在地上破烂不堪的自行车,他说:跟我走。他的车很动漫,组装的越野,和他的风格很像,修长的个子,身材结实,五官谈不上英俊,却出落的干脆,挺简单的风格,有胃口。那个叫summer的小狗十分老道的跳上车,在座椅上按下一个个湿湿的印迹。他拿毛巾裹住它,summer扭头看我,眼里盛满敌意。我试着对它笑了笑,小家伙几声闷吼顿时呲牙咧嘴,他又是一声低喝:summer!我有点纳闷,说实话,从没见过这么凶的泰迪。
我们的约会顺理成章,却也身份不明,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他最喜欢篮球,我负责帮他拍照,数不清的照片经他挑选只会剩下一两张,还要露出一副将就的不满脸,更多的时候则是全都被pass掉。他一本正经的问我:你是学摄影的吗?“是”字总发很重的音。我有点心虚:是啊,为什么不是。我从没上过专业课,是与不是,有什么区别呢。
他会把灌篮时潇洒的瞬间发朋友圈,然后给我打电话:喂,我发动态,快去评论。我无语,点开他的朋友圈,找到最新的动态,点亮下面那颗小心心,不到一分钟,他又打来:评论啊笨!点赞有啥用?我挂了电话回到没关掉的页面,写:好帅好帅帅死我了!他秒回:谢谢,有机会一起。我……汗……
他常带我去海边,跑很远去干净的水域,我们在那里听海,谈理想,他滔滔不绝的说要怎样赚够一个亿,而我没有理想,我喜欢听他吹牛。有时候遇到没有停车位的窘境,在他义正言辞拒绝三十块的黑心停车场后,我们把车子开到了沙地,回家的时候花了三百块人工拖出了牢牢搁浅下沉的车。他最喜欢的是面无表情,我则擅长欣赏,略微带着嘲笑,幻想他内心的波澜起伏。
他总把我送到寝室门口,我下车想挥手道别,他头也不回踩下油门。次数多了,我就不对他说再见了,奇怪的男生,和他的狗一样。我去过他的家,那只叫summer的泰迪热衷于吃我的火腿肠和牛肉粒,却不肯让我摸它,也不让我靠近它的玩具羊。
他的家里很空,家具堆的满,却少人情味。我没见过他的父母,但墙上有他和母亲的合照,那是个气质温婉的女人,很美。他说summer是他前女友的,她去北京读研究生了,后来像找不到家的海鸥。我突然意识到他比我大了五岁,那该是多少光景。
我们不清不楚的在一起了,他没有对我袒露过情感,我也没有。我开始不安,我变得贪心,我想占有他。我搬出寝室,他让我住在隔壁的卧室。我甚至为滚床单准备了一百种拒绝的理由,他却没有给任何一个理由起效的机会。他会在每天上班时要求我吻他,脸颊和嘴唇,他说那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
慢慢的我不再想和他的未来,也不再奢望他成为我的男朋友,他大概还忘不了那个女人,有时会叫错我的名字,他叫:启儿,声音温柔。我说:错了,奕生,刘奕生。我并不在意这些细节,他可以是我的,更可以不仅仅是我的。summer不再凶我,却喜欢到我的房间拉屎,床单和鞋子都有浓浓的狗味,很难洗掉。
是周六,他一直没回来,电话没人接。summer在我的床上撕扯着床单,拼命咬着我的袜子。我披上外套,想去车库看看。电梯到了一楼,门开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墙角的他。刺鼻的酒精味,他醉的不省人事,我想扶他起来,却扶不动,满头大汗的坐在他身旁,他突然抱住我:别离开我,不要。我拥住他:不会,我不离开你。他说:启儿。我的眼泪唰的滚下,仿佛已经委屈了很久,我说:奕生,我是奕生。
第二天他起的大早,他要走了,晚上的机票。我们一起去买菜,中午在家里吃的火锅,他没有喝酒,却说了很多。他对父亲的憎恶是从母亲开始的,不负责任,没有担当。他从小在母亲的学校长大,活了多少年,就过了多少年没有父亲的日子。他说他一点都不缺爱。后来母亲得了心梗,那时他在外地读高中,期间母亲动了四次手术,他的启儿每天下课都会来照顾母亲。动手术的钱都是借的,问球队的兄弟借,问教练借,那时他想,那么多的钱,这辈子,怎么还啊。后来他考到了本地的重点大学,在学校旁边租了这间房子,接母亲过来住,也是在那一年,母亲的手术失败,永远的离开了他。世界冰冷灰暗时陪着他的,是启儿。毕业的时候,启儿回了北京,她的家在那里,她是属于那里的。事实也是如此,他们慢慢不联系了。他说他好想母亲啊,母亲最爱在海边走,最喜欢海风了。
不久父亲找到了他,帮他还清了债,让他去英国找他。我还是面无表情,我说:哦。
我又搬回了学校,骑着我的小破车,逃课去沙滩上吃雪糕,他上飞机之前给我发了短信,他让我等他两年,说两年后海风吹暖,他就回来了。
两年,我的邮件他从没回过。他的电话再也打不通,我不知道他的地址。我做到了承诺没有离开他,他却离开了我。这一次我想认认真真说一句再见,他仍旧没给我机会,像踩了油门。summer已经让我摸了,他却看不到了,我知道,他去赚他的一个亿了,呵呵,不是吗。
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得过癌,最难的时候自杀过。后来我的病很幸运的治好了,复发的几率很小,你总夸赞的我耀眼的白色皮肤是病态,我苍白的骨节说明了一切。我不在乎很多东西,他们和生死比起来太小了,可是,我好在乎他,没有他,我宁愿依旧癌,不癌的时候,简直是浪费。
海风吹暖了,我快要毕业了。我接到了陌生号码的短信,上面说让我去接机,今天的班点。我笑了笑,删掉了。大概,我也要去赚我的一个亿了,有些东西,就留给海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