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其他条款
13.1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丙方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13.2 本协议所有附件都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宽限或延缓,不能
13.4 如果本协议的某个或多个条款依我国法律法规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也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性和可执行性。本协议各方应停止履行该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之条款,并在最接近该条款原意的范围内诚信协商进行修正。
13.5 本协议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多份补充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最后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为准。
13.6 本协议规定一方向他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