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虚无》
第一卷 虚无的问题
第一章 否定的起源
三、虚无的辩证法概念
前一小节的最后给我们留了几个问题——
虚无来自于何处?
人的存在与虚无的最初关系是什么?
最初的虚无化行为又是什么?
好像三言两语就能说清吗?但如果要拔升到考问的层面,让我们可以面对这种虚无的意义,我们完全没有理清思路可以回答。
那我们就继续探寻吧——
说到辩证法,必有黑格尔。
存在与纠缠着它的非存在之间的各种关系里我们是能够看到人面对存在的行为和人面对虚无所采取的行为之间的某种平行关系。这里用到黑暗与光明的比喻。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研究了存在与非存在的关系,他称这种逻辑学为“纯粹思维规定的体系”。我们日常所说的:思想的意义来自于思想,它是一种经验性的产物。
逻辑学中所理解的思想:除了思维本身和思维所产生的东西之外诸事物中还存在更深刻的东西,人们就是从思想本身中推出它们,并在它们本身中发现它们的真理。
什么是逻辑学?就是阐明上述考察的概念的不全面性,以及为了领会这些概念成为更全面概念的必要性,所有概念结合一体超越原来的概念。
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具体是存在物连同它的本质,是所有抽象环节的综合整体化而产生的整体 这些环节因为要求变得全面而超越自身进入整体。如果我们就存在本身,也就是离开它向“本质”的超越考察的话,存在就是最抽象最贫乏的抽象化。
存在预设本质。
相对于存在而言本质是间接的,但本质是真正的起源。存在脱离了作为基础的本质之后,变成了空洞的单纯的直接性。
存在是先于一切规定的无规定,作为绝对出发点的不被规定的东西。
但基于此,被规定的存在立即过渡到了它的反面。亦如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的:纯存在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就是非存在。
那其实就是纯存在和纯虚无是同一个东西。天地万物间自身内涵存在与非存在两者。
存在被本质所囊括,本质是存在的基础和起源。
存在和现象的关系并不同于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纯存在是被理智确定的,被孤立的,禁锢在它的规定本身中的。
对黑格尔来说,一切规定都是否定。
因为存在超越自身过渡到别的事物中,所以它不受理智的规定,但是因为它超越自身,归根结底,它是自己的超越的起源,它应该反过来向理智显现它是什么?而理智是把它禁锢在自己的规定中,这正是,黑格尔的超越概念的模糊之处超越时而似乎是被考察的存在发自最深处的喷射,而似乎是带动这个存在的内部运动。
按黑格尔式的理智把存在和虚无作为正题和反题对立起来,假定两者是“逻辑同格”,对立的两面作为一个逻辑系列的两极而涌现。
单独的对立面具有同时性,因为它同样是肯定或否定。
存在具有原始的未分化,非存在具有同样的被否定的未分化性,使黑格尔能够“使”存在“过渡”到虚无,恰恰是他对存在的定义本身暗含着否定。
存在是纯粹的无规定性和空无。
我们如果否定存在具有任何规定和任何内容,我就只能承认,至少存在存在。非存在,正是对这完全不透明的核心本身的否定。
黑格尔深知存在和虚无是同样空洞的抽象时,他忘记了空洞是某种事物的空洞,存在处与自身同一外,还是所有规定的空洞,所以非存在则是存在的空洞。
与黑格尔争锋相对的是——存在存在而虚无不存在。
语言为我们提供的物的虚无和人的存在的虚无。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他正是用这个“什么都不”来表示作为真理被考察的存在的真题。
我们这些处在存在中的人,今天所要否认的是:在这个存在之前还有过存在。
任何否定都是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存在先于虚无,并且为虚无奠定的基础,这就是我们前面说的“虚无纠缠着存在”。
非存在只存在于存在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