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版

课程性质

第一、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听说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

第二、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基本特点: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

目的:1.引导学生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通过积极的语言实践,积累语言经验,体会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培养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2.发展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品质,形成自觉的审美意识,培养高雅审美情趣,积淀丰厚文化底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全面提升核心素养;

3.为学生学好其他课程打下基础;

4.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

5.培养学生求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及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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