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崛起,老百姓的腰包也迅速的鼓起来,古人说“有钱则思欲”,暴发起来的有钱人不在单单的追求物质生活,个别人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大的变化,生活也是越来越开放,农村的离婚率是年年上升,以前经常听老人讲他们的婚姻观念: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的世道是不一样了,有的虽然是嫁了鸡,但是却勾搭着狗,有的甚至在勾引着猪。
就是现在一些畸形的社会形象,涌现出了很多不和谐的现象和一些问题,大人们可以在外边潇洒快活,但是却苦了年幼的孩子,经常的无人看管,让很多的孩子从小落下了自卑的心理,不利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甚者夫妻为了一些家庭财产,互请律师大闹公堂,有的双方互请亲朋拳棒相加。
为了遏制这种乱象,政府出台了很多的措施,特别是最近,经过专家论证,出台离婚四不准。百姓拍手称快,早该这样了。
1、犹豫期内不准离婚。
我们也知道夫妻为了一些生活的琐事,常常拌嘴吵架,一些鸡毛蒜皮的事都要吵上半天,经常一赌气嘴边话“过不下就离婚”就出来了,其实筷子哪有不碰碗的,互相忍忍也就过了。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一些地方上规定是给双方半年的犹豫期,让大家都静下心冷静冷静,半年内不准离婚。
2、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碎的不准离婚。
也有很多的夫妻好多是因为赌气才离的婚,其实双方的感情还是有的,我们古人就留下的传统“宁可拆十座庙,也不能毁一桩婚”,我们国家的法律其实也遵循了这一点,对那些夫妻感情还没有彻底破碎,有可能挽回的婚姻,都是不准离婚的。
3、女方在怀孕哺乳期的不准离婚。
如果妇女在这个期间已经怀孕,或者正处在哺乳期,正是女方弱势的时候,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看双方会不会因为新生命的出现能改变这个离婚的念头,在这个时期是禁止离婚的。
4、正在服役的军属不准离婚。
军人是国家的基石,守卫着我们的边疆,他们为了老百姓的安全,为了守好我们的国防大门,为了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战乱的舒适环境里,舍小家顾大家,作为军人的家属难免会出现长时间不见面,甚至感情变淡的情况发生,作为对军人的照顾,在军人服役期间,军属不准提出离婚。
政府出台的四不准,其实还是对婚姻的尊重,两个人其实走在一起不容易,都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一些缺点,两个人只要互相退让一步也就天下太平,更不要为了两个臭钱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只要夫妻合心,其力断金。
对于新的四不准,你有什么想表达,欢迎给我们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