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十岁的青年思考关于死亡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或许显得十分奇怪,正值青春年少应当不辜负一片大好时光努力地生活才是。可对我而言,死亡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件不可回避的事情。死亡对我的意义有两点,第一点是死亡作为一种有效的比较标准,任何事物和死亡放在一起时,如果仍然不掩其光芒,则此事物之意义非凡可见一斑;第二点,是死亡之中蕴含的一种超自然属性和难以解释的特质,关于生,现代科学的研究已经十分全面,哺乳动物如何受精,如何孕育新的生命,新生命如何成长,而关于死,我们竭尽所有,也只是描述了一个死亡的“开头”,纵然现代生命科学如何发达,也难以解释死亡之后的事情,于是死亡便不可避免地带上神秘的面纱。
于我而言,第一次认真的思考死亡是阅读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时,加缪在书中对自杀做了思考和阐述,他说:“一个人自杀的原因只有两种,要么是承认生活对他来说已经无法忍受,要么是他根本就不懂生活。”这句话,开启了我对于死亡严肃的思考。那年我十六岁,尚在读高二,而如今我已经二十岁,死亡对我来说也仍然是一件神秘性的事情。当我觉察到与死亡相关的思考对我来说有着不可抵挡的吸引力时,我开始去到我短暂的二十年生命中寻找答案,所以我试着将二十年中有关于死亡的事件一一列举出来,以供我从中发现一些关联。
在我的印象中,最早关于死亡的记忆,大概是我六岁时阿太的去世,所谓阿太,就是曾(外)祖父(母),而在我四岁时去世的阿太,是我外公的母亲。
阿太去世的时候,法事是如何举行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因为后来又有两位亲人去世,也做了法事,而做法事就免不了敲锣打鼓、三拜九叩,而在这鼓声锣声之中,那些记忆就被砸在了一起,在加上当时年纪尚小,这些事情的记忆就再也区分不开了。
而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一晃竟然已经过去十多年。
我记忆中第一次“死亡认知”的觉醒,大概就是在六岁的时候。那天晚上,我和妈一起睡在外婆家,我想到阿太,突然醒来,哭着问妈,是不是人都会死。妈笑了,我忘记她那晚说了什么。现在再回想当时的场景,眼前浮现的画面,并不是从我的视角看到的房间,而是从一个类似于拍摄者的视角,看到一个穿着白色棉毛衫棉毛裤的男孩,站在床上哭泣,灯光把整个房间照得惨白,和死亡本应该有的黑暗截然相反。我如今已经想不起当时的心情具体如何,也许我当时很平静,只是我一个孩子的肉体承受不住那种问题的重量,总之,时间像一把刀,干净利落地斩断了我对于当时自己的“共情”,甚至觉得,这有什么好哭的。但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放肆地哭,最后一次在光的照射下放肆地哭,或许是唯一一次。
在之后的五六年里,我都没有很多关于死亡的“顿悟”,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事和死亡相关的话,我想有许多是关于小动物的。
外婆家的院子里有许多的蚂蚁洞,我喜欢拿一根牙签“杀蚂蚁”。我是何时开始对蚂蚁感兴趣的?大概是因为在学校里学了一篇课文,那篇课文里介绍了蚂蚁通过信息素来传递信息,在他们经过的地方会留下信息素,如果用一根牙签从中划断,那么后面的蚂蚁将会“找不到路”。然而那根牙签在我手里,划断的就不是信息素了,而是蚂蚁的身体。对蚂蚁而言,一根牙签绝对是一个庞然大物,一旦被击中便必死无疑,于是它们奋力地逃着,我手里的牙签也紧追其后,向它们发起攻击。现在想来,我觉得当时的行为有些残忍,或许我当时也觉得自己很残忍,但我仍然沉浸于那种“可怕的快乐”中。
除了蚂蚁之外,就是一只又一只的小狗了。外婆家坐落在“城中村”,家里有一个院子,和我一起生活的第一条小狗叫做“思思”,她是外婆嘴里最聪明的那一条狗,据说当我还躺在摇篮里的时候,他就会在摇篮下守护我,就算是邻居来串门,也会垂下尾巴,露出牙齿,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可惜的是,我的脑海中并没有任何有关于它的记忆,只是在照片里看到它,它是一条长着白色长毛的狗,大概三十多公分高,毛茸茸,圆滚滚,也有点脏兮兮的。
第二条狗叫做“叮叮”,也是一条白色的狗狗,和思思相比,它就显得瘦小,叮叮是一条母狗,它性情高冷,叫声尖锐,曾把自己产下的狗崽当场吃下,我如今想起这件事,仍会觉得毛骨悚然。
第三条是一只大麦町犬,俗称“斑点狗”,叫小白,短毛,身材瘦,相比之前两只土狗,身材要高大修长,喜欢扬起前爪扑到你身上,以示欢迎。
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条黑狗,她的身材和小白相似,浑身漆黑,她是在冬天里被人下药毒死,外婆的说法是“外地人要吃狗肉,就下药捉狗”。她的尸体,是外婆装在垃圾桶里给我看的,她蜷缩在铁桶的底部,看起来很平静,和可怜,也很卑微。因为这件事,我从来没吃过狗肉,也不愿意听别人谈论和吃狗肉有关的事情。一旦听到“狗肉”二字,我就情不自禁地想到这样的画面: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把一枚药片塞进包子,在冬天的寒风里,蹲下身子把雪白的包子丢向一条浑身漆黑的狗。
我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2012年,我上了初中。我两千年出生,那么二零多少年的时候,我就多少岁,这很方便,为我推算自己的年龄省去了不少的麻烦。初中的三年里,我想必已经对死亡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但也止步于青少年期死亡概念的形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思考,唯一可循的记录,是我的一篇作文,那篇作文是关于死亡的,准确的说,是关于阿太的死,在作文的结尾,我写道:“死,同样也是珍贵的,是艰辛人生的结束,也是灵魂永恒的开始。”现在看来,这或许是我最早表现出对于死亡独特思考的证明,也解释了为什么当我在高中接触到加缪时,会对那种面向死亡的哲学如此之感兴趣。
初中时另一个关于死亡的小插曲,是在家里,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学习、生活、家庭,和妈大吵了一架,我哭着朝门口走去,妈问我,你去干什么,我说,我去寻死。妈坐倒在地上,也开始哭起来。我最后并没有去任何地方,只是留在家中,我也不是真的想死,我只是想从争吵中离开,亦或者是想以此堵上我妈的嘴。我当时说的是“我去寻死”而不是“我去死”,可能我只是想去找找,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去死,死亡对当时的我来说,就像是一个安静的,没有人打扰的房间。而我也没有想到,死亡在每个人心中的象征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对我来说,死亡意味着安静,而对妈来说,意味着痛苦。
高中,我接触了加缪和尼采,我在这里提起他们,不是因为只有他们影响了我,当然还有其他作家、思想家,村上春树,卡夫卡,马尔克斯,毛姆等等,总之是那些历史上的名人,而是因为他们两人引起了我最多的思考。对于加缪的两个关键词是“自杀”和“荒诞”,而对于尼采的关键词则是“超人”和“永恒轮回”。他们的思想,以我的能力,没有办法概括或评价,所以我前文写到“因为他们两人引起了我最多的思考”。在高中,我做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那便是读书,我算不上是博览群书之人,但高中在我短暂的二十年生命中,的确是一个读书的高峰期,那时在学校里,并没有电脑,手机(就算有,我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拿出来玩),于是,写信,写明信片,去图书馆借书,上课偷偷看书不仅提供了一种消遣,也成了一种获得“人生知识”的途径,更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这一切成了“读书”之外的一种期盼,盼着把书读完去借书,借完书之后去看看信箱里有没有自己的信,写好回信之后塞进邮筒里,听见信封“哐当”一声落到空空的桶底,我的心也就有了着落。于是,邮筒在我的心里也有了一种特殊的象征意义,所以我在大一做沙盘时,把邮筒放了上去。
高中的生活是纯粹的,没有每天六七个小时的手机使用时间,也没有那么多“at全体成员”和“收到请回复”。感受着一天中光线和温度的变化,你的的确确感受到时间过去了,而不是在电子设备前丧失了一种时间感。在那种“真实”的时间里,对于死亡的思考也真实了许多,我在高二时曾有这样的想法:人其实不知道自己下一秒是死是活。这并没有带给我恐慌,反而这种对于生命的怀疑让我感受到了面对死亡的平静。不久,我在脑海中想出了这样一个故事开头:
一天晚自修下课,我沿着漆黑的小路,到江边走了一趟,那个时候,我从人间消失了。于是第二天,我的同学说:“晚自修下课后,他说他出去转一圈,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我的脑海中蹦出这样一个故事,意味着那些“大佬”们传递给我的信息,已经在我的脑中发生了奇妙的反应,就像炖汤,把各种食材倒到锅里,而这个灵感的出现,就好比是揭开锅盖时扑鼻而来的香味,让人忍不住赞叹一声:“哇哦,妙啊!”
在一个假期里(我忘了是哪一个假期,总之我已经读大学了),我了解到了“濒死体验”这个词,当我读到“灵魂飘出体外”、“从上面俯瞰自己的身体”之类的句子时,我对死亡的好奇心又被激发了。那种奇异的感觉是真的存在的吗?于是,我在未完成的小说中,设置了相关的情节。
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或者说,我真真实实地产生了想要自杀的想法,是在去年暑假,也就是2019年的暑假,那天我悲痛欲绝,想要轻生,我在客厅里转了一圈,心里告诉自己,这是我最后一次认真的看这个世界,看这个家了。我的脚步沉重而缓慢,回到房间,爬上了桌子,蹲在窗沿上,往下看去,我却觉得十分平静。在那一刻,我知道,如果跳下去,我一定会死,但我也知道,我绝不会跳下去。
写到这里,我可以总结出的一点是,我并不是想死,而是想要寻找一份平静,而在面对死亡的时候,这份平静格外的有力量。正如毛姆在《面纱》中写道:“ 你终将享有宁静,当你忘记了对宁静的渴求时候,宁静就会降临了。”
死亡对我来说,只要面对它就好了,不必去尝试它。
最后,我想用《权力的游戏》中的一句台词来为本文结尾:
——What do we say to the god of death.
——Not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