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个人而言,读余华的书无疑是一种刺痛心灵的事。李健曾说,读余华的作品,读一次哭一次,最后完全沉浸在作者写作的情绪里。
余华老师作品中的人物,太真实,真实到让你我以为所有事情在我们身边实实在在发生着。正是这种近乎现实的真切感,让我们陷入其中不能自已。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犹豫了几年才鼓起勇气翻阅的一本书。看到卖血二字,我控制不住的想起曾经看过的卖血者沦为血头的血奴的新闻。
大约10年前,卖血已然成为产业链,卖血者沦为被人圈养的血奴。在职业卖血人的大本营,几百名血奴被数个帮派的十多个血头控制。每个帮派里面都有一个血霸,血霸下面则有好几个血头 。
每个血奴几乎每个月都要卖五六次,如果血头安排你去卖血而你不去,血头当即就会变脸。
幸好,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主人公许三观岁数次卖血,最终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至少,书中的血头不是那么的无情,残暴。至少,书中的人物都还是有人性的。
这只是千万个卖血故事中的一个!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他哭了。
第一次卖血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在他爷爷老家农村,不卖血的男人讨不到女人,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
根龙和阿方跟许三观爷爷是一个村子的,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就是跟他俩去的。阿方说,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许三观这几天一直在想,卖血挣来的三十五块钱怎么花呢?给爷爷几块钱,可是爷爷都老得不会花钱了。给四叔几块钱,可他又舍不得,这是他卖血挣来的钱,不是卖力气挣来的钱。
对了,他突然想到娶女人了,找个女人结婚吧。其实,他一直就瞧上街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了。回城后的一个下午,他请许玉兰吃了小笼包子,他一共为许玉兰花了八角三分钱。
就着这个开端,他提着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来到许玉兰家提亲了。本来许玉兰有个相好的叫何小勇,这许三观对许玉兰他爸讲,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
许老爷子听了他的话,竟嘿嘿的笑了,这门亲事也就这么成了。一个月以后,许玉兰嫁给了他。
第二次卖血
结婚后,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二乐,三乐长的像他,唯独一乐不像他。邻居们都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何小勇才是一乐亲爹。
三乐七岁那年玩弹弓跟方铁匠家的儿子打起来了。为了给自己壮胆出气,三乐喊来了一乐二乐。一乐看准了那人脑袋,举起石头使劲砸在了那人的头上,把那个人砸倒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
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里,又是吃药,又是打针,还天天挂个吊瓶,每天都要花不少钱,这钱谁来出?这祸是一乐闯的,当然许三观出。
可这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这已经让他觉得抬不起头了。他可不愿替别人亲生儿出这钱,再者说,他也没那么多钱。
方铁匠没辙,带着几个人抄了许三观的家当。许三观在自己空荡荡的家里睡了一个晚上之后,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说什么也要把被方铁匠搬走的再搬回来,于是他想到卖血了。
第三次卖血
虽说通过卖血补了一乐捅的窟窿,可他心里着实憋屈的不行。卖自己的血,去还别人儿子欠的债,他心里着实憋屈的不行。
许三观想起了林芬芳,和许玉兰结婚前他比较中意的一个女人。恰逢林芬芳前几天在河边石阶上摔断了右腿,许三观去看望林芬芳,两人竟发生了苟且之事。
从林芬芳家离开后,许三观遇到了打算去卖血的阿方和根龙。看他俩要去卖血,不知道为什么许三观觉得自己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
他卖血后,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黄豆绿豆等东西。结果,正是这些东西让林芬芳的男人发现了他和林芬芳的事。
林芬芳的男人找上了门,事情弄的人尽皆知。卖血剩的钱被许玉兰要了去,她给自己做了一条卡其布的灰色裤子,一件浅蓝底子深蓝碎花的棉袄,也给一乐、二乐、三乐都做了新棉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