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综合考查无权代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难度非常大,错误率非常高。
A项考查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没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行为。本题中,张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王某(他人)的名义与刘某(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刘某的货款,刘某(第三人)没有理由相信张某(行为人)有代理权。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故A项正确,当选。
B项考查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管理人主观上不得纯粹为自己的利益。本题中,张某(行为人)感到“有利可图”,主观上纯粹为自己谋利,不符合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因此,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不当得利。该项是难点最大,亦是错误率最高的选项。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且看萌主分析:本题中,张某(行为人)与刘某(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因无权代理而效力待定,王某(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
情形一:如王某(被代理人)追认,则张某取得王某代理人的身份,作为代理人的张某收取刘某货款的行为因有法律依据而不构成不当得利。
情形二:如王某(被代理人)不追认,则张某不能取得王某代理人的身份,张某收取刘某货款的行为因没有法律依据而构成不当得利,应将所收取的货款返还给刘某。据此可知,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需看王某的态度,不能一概而论。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考查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本题中,如A项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