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的精灵和中国的鬼魂
文:ShakespeareSky(莎士比亚斯基)
叶芝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在一切事物之中,安放了对于未知纯真的温柔和优美,并且不乏雄壮和阳刚之气。人和精灵,死去的和活着的,在同一个小地方,永恒地存在着,相互依存着,没有任何理性色彩的同时,给人以亲切和温柔的美感。
这是叶芝的所有故事和诗歌的基调,我想,大约,这就是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即是在万物的灵性和本真之中,善良和柔弱才是人间的永恒。
《凯尔特的薄暮》是叶芝先生的代表作,讲的是他的故乡爱尔兰,那一小块地方的精灵的故事,美好又热烈,纯真又动人,像极了年长者的口吻,对着一群眼睛雪亮的孩子们,一字一顿,尽显慈爱温情。故事之中,既有博大的民族情怀,更多的是追忆往昔的动人故事,这不禁一下让我想到了童年的许多事情。
自然,每一个孩子的童年,都会听许多的故事,而这似乎也是每一个孩子的天然需求,就像是妻子的小侄女,一空闲下来,就要大人们给她讲故事。
甚而,小故事听多了,还不能满足,以至于后来,当你答应开始为她讲一个故事的时候,她都会要求道:今天要听一个大故事,不要小故事。
于是,这样一来,就经常搞得自己快乐不已的同时,更是加倍地犯难,这可该是怎么办才好?
小故事,记得最深的是《农夫与蛇》,但自己一想起来就要惊心,因为这个故事的底色不健康;大故事,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小红帽》,可是故事的情节也很吓人,因为其并不具有任何启发性的同时,仿佛是在讲述环境的恶劣不说,还容易把孩子变得孤僻和蠢笨。那便是,这个世界,太过于危险,大灰狼到处都是,如果猎人碰巧喝醉了,就要出人命。
是的,这都很难办,而小家伙又是那么地信任你,虔诚地把你当做一个无所不能的导师,而你却是讲不出来一个既有趣,又温暖,并且充满了智慧的同时,还能启发理性的好故事。
所以,这经常让我在陪伴孩子们的时候,感到汗颜和恐慌,简单又好记住的故事太少,可长可短的故事,只有那: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两个和尚,大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两个和尚……
所以,可想而知,成年人的世界,是多么的无趣和乏味,面对着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你竟然连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都满足不了。
所以,我一度去书市留意,一翻开,吓一跳,《农夫与蛇》;再一翻,崩溃了,《小红帽》……
然而,小家伙还是会经常要求听故事,我就想啊,难道要对孩子讲《聊斋》才好?那就更不合适了,不怕故事没讲完,孩子就要吓得大哭起来,只怕是自己半夜醒来,也要睡不着觉。因为,那可都是来无影、去无踪的鬼畜呀,看不见摸不着的妖孽啊!一安静下来,从脑子里过上一遍,自己都能把自己吓一跳。
因为童年的时光,是在故乡的村子里边度过的,听过的故事,多半都和鬼有关。虽然,不曾有人见过鬼的样子,但是,却又总是在发生着各种和鬼相关的故事。仿佛,真就存在着他们,在故乡的村子里边,而只是用各种特别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且,因此而产生了与之相对应的职业。
直到三十岁这年,回故乡去参加了两场葬礼,才发现,原来,我离开故乡将近二十年,故乡的那些文化,仍然在作用着,并且,还能体现出其存在的意义。
仿佛,我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那还是四五岁的时候,家人就把我送了学前班去,同行的小伙伴叫小宝,他比我的胆子稍壮,可我又比他爱玩闹。
当时的学前班老师,是村上的一个青年,叫进宝,我们都很怕他。故乡人喜欢往孩子的头顶上蹦凿栗,可我才四五岁,吃上一两回,自然就要对老师怕得不得了。可是,我仍是爱玩闹,且要和老师捉迷藏般地玩,才觉得过瘾。
然后某天,小宝和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躲进了故乡的一个坟包的草沟里头了,透过蒿草,看着老师从旁边走过去。然后,第二天,我就病倒了,没有去上学,小宝一个人去的。
那一次的印象,到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有余,家人是如何为我处置的,我也完全记不得了,但记得的是母亲问了我上下学的具体经过之后,由年长的人们总结道,我是被不干净的东西吓着了,要找人瞧一瞧。
然后,我就长大了,似乎,再也没有经历过这方面的事情了,但到了八九岁的某年,我还是在身边的人们身上,注意到了这些事情,并且由同桌给我描述了个详尽。
他似乎也是某次,受到了类似的惊吓,吃不下饭,神智虚弱,然后,家人就请来了法师,让其坐在家门槛上,在正堂屋的大饭桌上,摆上一碗米,里头插上三炷香,再在旁边摆上一碗水,然后竟然可以在水中立起一枝竹筷子来,意思是请鬼神安息,保佑孩子。片刻,竹筷倾倒,表示鬼神已经请走了。然后,孩子就好了。
当然,这样还不算完,用过的筷子,还得由大人们敬上三天,每天睡前或饭后,让孩子对着筷子的握着的那一头,哈上一口气。然后,我在某次课间休息的时候,就亲眼看见一位家长,从家里拿了筷子来学校,让孩子哈上一口气。
这是故乡童年回忆,那还是上世纪末的93年还是94年。至于现在的人们,是否依然这样在做,我不太知道。然后,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回故乡去参加葬礼,才晓得,离开故乡的将近二十年,原来是什么都没有改变的同时,仿佛,一切还都在发生着作用,灵堂,纸扎的灵屋,念经,念经的道具,一应俱全。大白布,手绘的十八层地狱酷刑图册,在灵堂上摆得密密麻麻。那什么下油锅,二鬼拉锯腰斩,都有。甚至,和我在二十年前见到的那些东西,一点变化也没有,唯一的变化就是在灵堂正中的供桌上垂下的一块锦帷,上面是手工刺绣的“道法自然”四个大金字。又可能,从前也有,但是那时的我,并没有注意到。
所以,我一度感到疑惑,是否真的有人懂得这四个字的含义?又或者,这四个字的出处,是否也是那摇着铃铛、念念有词的法师所能知道的?
可是,入乡随俗。作为晚辈,我只能按着长辈们的要求行事,参加仪式的同时,保持应有的肃穆,然后,同时以一种不适合与人交流的孤僻,来理解和剖析这一切正在发生着的事情的背后的原理和奥义。
仿佛,这便是文化的一种,即是对死亡的敬畏和对生者的告慰。那便是如此一来,生者因此觉得自己告慰了死者,死者因此而获得了应有的尊重。至于这样的告慰和尊重,大约就是乡村文化的核心,尊古的同时,是对活着的人的教育。
虽然,这在我看来,都是能理解的;但对于老一辈和并未曾有过深思的人们来说,则是必须如此的。因为,村社文化的核心是共存,是对比和模仿所形成的互相尊重和互相信任,然后成其为个体生存的根基。
也就是说,如果你不那么做的话,你在不能避免共同存在的同时,就会是一种精神上和形式上反叛,因此,会为家庭和生活制造麻烦。因为,在乡下就是这样的,从古至今,即使,有人不想这样做,但最后仍然不得不这样做。
说了这么多,似乎都和讲故事无关;但是,每一个稍有年纪的人都知道,身边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故事;且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发生着新的故事;只是,这些故事背后的原理,并不曾为每一个人所知晓。就像是故乡受了惊吓的孩子们,和故乡的丧葬文化,都与叶芝的故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便是死去也是存在的形式的一种。即是,没有任何事物,能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过。但是,不同的地方,则是在于其表现方式的极端不同-----叶芝的故事是温暖动人的,故乡的故事却是惊悚吓人的。
叶芝称其为精灵,国人命其为鬼魂,叶芝让精灵引导着人们去到纯真的幻境,国人让鬼魂时刻盯守着活着的人们。
没错,这是我所注意到的差别所在。当然,稍有观察的人们,都一定会深有同感,即使,在城市里边生活,也是这样的。唯一的不同,是乡村的丧葬在墓穴的位置选择上,是自由的,城市的丧葬则是集体式的群葬。
由此,不禁又让我想到了这两种情况上的管理形式,又是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活着的人们,而在这两种丧葬文化的差别上,又在怎样形成着城市和乡村的文化氛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由此,表现出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差异。
叶芝是伟大的,用简单的故事,讲述了深邃又淳朴的生命原理,给人以慰藉的同时,也让人有了直面死亡的勇气。即使,生活的本身,永远都是艰难的,但我们仍然可以用最朴素的纯洁,来过完这一生。即使,最后得到的只是一樽眼见腐朽的十字架,又或者是像他那在法国的山崖上,凝望着家乡的那块权当是墓碑的顽石。与信仰无关,与伦理无关,生命只不过是像那风中的精灵,在黑夜里倏忽闪现。
而这即是叶芝那纯洁的浪漫,也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他说的是人与自然。
在中国,则完全相反,首先得有一个大黑棺材,然后是一个墓,再要有一个碑,并且还要时时缅怀祭奠。即使,不曾有人为之多想,但是时间一久,又或者是生存境况的使然,冷清的荒冢出现,也是在所难免。况且,还有各种情况的出现,致使无人祭扫,最后一切消失不见。
自然,这都是可以理解和可以想象的,否则,五千年的文明,如果以尊古为第一等大事,世上早就已经没有良田活命的同时,又何谈清明祭扫各纷然?
但是,一切的一切,还是在以各种方式,表现着其存在的合理性,桃符,钟馗,宗教,伦理,然后由文化衍生出的行业和经济,甚至安邦治国,复杂纷繁至极。
经史子集,都无不在极力告诫和劝勉这样做,然后,就有了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决然不同。这样的不同就表现在乡村丧葬的生者和生者之间互相督促,城市丧葬的生者和生者,运气好的话,一年还能见上一面。
由此而要产生出巨大的差别,城市以生活为主要;而在乡村里,生者则要带着死者一起生活,直到生者也变为死者。
也就是说,在城市生活,以生活文化为主要;而在乡村里,死亡文化则是生活文化的总要组成部分。如果一旦有人要怎样去复杂这一文化的同时,其他人都必须得模仿着去干,才不至于为了生存的本身,而要惹下伦理道义上的麻烦。
是嘛,不孝的罪名是大恶,而经史子集都在说:要事死如事生。
由此,不难看出城市文化和乡村文化的差别的一部分,然而,这样的差别是有其根源所在的,其根源即是情感伦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为主要。也就是说,经济情况坏的时候,一切简便;当经济情况好的时候,就会出现相当的纷繁。于是之,可以理解为文化的根基是经济。
可是,就有了新的问题出现,即死亡文化在叶芝的故事之中的表现形式是可爱的,但在国人的故事之中,却又是令人难受的,而这又都是为什么?
以至于不去附庸正当其时的经济背景下的死亡文化,甚至,活着的人都要为自己惹出麻烦来?
由此,大约可以看出叶芝的故事所表现出的生命观,即人与自然。
可又为何在国人的文化之中,又完全相反?即死是可怖的,死了的人是可怖的,并且,即使你认为一切并不可怖,活着的人们都要想尽办法,让你觉得可怖,就比如那十八层地狱酷刑的图册,和那如果你不按着大多数人一样去干的话,你就会体会到大多数人的可怖,然而,在他们的口中,真正可怖的却又是你自己!而这又都是为什么?
好吧,那就去城市里边生活吧,让他们去玩吧!
由此一来,就又有新的问题出现了,那便是,人都是要死的啊,我将来又该是葬在哪里呢?真就是一个麻烦,况且,我死了之后,如果能有高墓巨冢,也是很好的啊。即使,我在化成了一堆灰烬或一抔黄土的情况下,仍然有人不时地来祭扫一下,炸一下鞭炮,也是很好的啊。
再者,如果人真的就是有魂灵,又该是怎么办?十八层地狱的酷刑,又要如何才能免受?唉,花点钱就花点钱吧。
OK,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的意义,其实就是为了解决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叶芝是伟大的,他表现出来的死亡是可爱的,是超越了一切复杂和普遍的心理问题的。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并非人的本身的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长久的模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
精灵嘛,是始终存在的,就像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的孩子们;鬼嘛,也是始终存在的,其表现在了成人世界的无趣和对心智不足的弥补。就比如《农夫与蛇》,根本就没有发生的可能性,因为蛇是要钻地下去冬眠的,大冬天的哪有农夫去挖地;又比如《小红帽》,几乎就是个神话故事,狼的进食方式和胃囊的大小,都被写坏了,完全就是嫌这个世界还不够乱;至于庙里住着两个和尚的故事嘛,是完全真实可信的,却又要让人感到乏味;《聊斋》嘛,是大人看的故事,至于其中的鬼嘛,其实都是叶芝笔下的精灵,可是,精灵最后都被人玩成了鬼,然后才会要了人的命。
没错,《聊斋》里头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同一个道理,不作不死,会玩的人,最后都被自己玩死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
乡下的人们,都在往城里涌,并不是乡村不好,而是文化出了问题。死去的人们,都成了精灵,精灵都被活人们玩成了鬼,然后鬼就悄无声息地在乡村里的每一个角落里守候着,时不时地出来吓一下人,托个梦,吱个声,又或者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带走一个人。
反正,乡村的路,都是那么地不好走,水塘都是那样的深,并且,举目俯首都是高耸的墓碑,再者,夜都是那样的静。
稍读了一些书的人,都离开了;善良朴实的人的心头,都有一盏长明灯;余下的就只有牲口和鬼了。牲口是不会说话的,所以没这么多的复杂事情要想,然后一边跟精灵做朋友,一边和鬼一起来调笑人,那什么经史子集,那什么四大名著,那什么伦理道德,都是教人做鬼的东西;编《农夫与蛇》和《小红帽》的人,还真就是读书人;蒲松龄嘛,寂寞得有点狠,只是不愿意做鬼,否则也是个大能人,可惜了;叶芝嘛,的确是个有意思的人。
20171119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