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所以保持朋友的距离

文/梓兮

幼年时候的相处模式

余立是个永远都高高兴兴的人,可能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朋友。读书的时候同学调侃我俩是“没头脑”和“不高兴”,每次听到这话他总要指着我为自己辩解,“她才是没头脑!那么简单的几何题都不会……”


我的数学奇差无比,总被他拿来取笑。我俩每隔两个星期就会换成同桌,每次成为同桌的第一个晚自习,他总会探头看我做题,然后“啧啧啧”地摇头,“江钰,半个月前就教过你的题,你居然到现在还不会……”


好在我不是要当数学家的人,不会做几何也没能对往后的生活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我大学念中文,他去长春读法律,每次打电话,他总像个絮絮叨叨的怨妇,“我还有半本刑法没有背……”


如果说高中还只算是相处不错的同学,那大学时代就是我们坚固革命友情的开端了。余立这人懒癌晚期,游山玩水却从不含糊,到长春没多久就把周边景点摸了个遍,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口吻专业像个老练的导游:“净月潭要晚一点去,夕阳洒在湖面上,像镀了一层金光……”


彼时的我正绞尽脑汁地想几句矫情的鸡汤在小网站上骗钱,听他在话筒另一头兴高采烈的样子,顿时感觉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跃跃欲试,我把笔记本放到一边,认认真真地端起手机:“余立,去找你玩儿的话,请吃饭么?”


他真的是非常适合做朋友的人,远一分则疏,近一分则假。我们在那座城市的街头晃来晃去,他会规划最高效的旅游方案,甚至还拉着我去一些很冷门的漂亮地方。


我去的时候已经不暖和了,长春尤其冷,他接我下火车,看了眼我的穿着就皱起眉头:“不是告诉你多穿点了吗,等冻感冒就不爱美了。”


然后果然很冷,幸好余立早料到这一天,多拿了一件他的外套给我。我穿着他的衣服,才舒服地逛完了长春。


临走前一晚他带我去吃烧烤,路灯下转角处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却满溢着撩人的香味,他熟门熟路地坐下,塑料凳子在地上摩擦出不算悦耳的响声。


“你也太抠了吧,”我拿纸巾擦了擦桌子凳子,“这种地方也能请客?”


他打开一罐啤酒推到我面前,“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按理说这个时候已经不是烧烤旺季,可这小摊人却不少,四周热热闹闹,我的耳边是东北人的热情豪爽,听人聊天像在听小品。


余立把端上桌的小龙虾剥一个给我,“尝尝。”


真的好吃,比一般吃到的都辣,辣中更有难以忽略的香。他看我吃得高兴,又点了两个鸡翅:“应该多待几天的,还有很多东西想带你看,可惜了。”


“不可惜不可惜,”我一边吃一边摆手,“吃好就不可惜。”

那次烧烤应该算是长春之旅很重要的回忆。后来每次说起,我的脑海里就会自动蹦出那盏昏暗的路灯,还有香气四溢的小龙虾。余立说我简直没有良心,他费尽心思带我游山玩水竟然还比不过一顿烧烤,我笑他小心眼,却也不想反驳。


不论对友情还是爱情,我都是不太主动的性格。而余立刚好相反,他喜欢絮絮叨叨地与人分享,天边最后一缕光,或者清晨的鸟叫,再甚至一个新鲜的小摊子,他都喜欢绘声绘色地讲给我听。大学四年,我一点一点地听着他眼里的世界,好像也就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


我们见面的机会其实不多,除去偶尔一起旅行,就只剩寒暑假回家。同学一起聚餐的时候,他会记得把我手边的啤酒换成度数低一点的果酒,还要顺便嘲笑一句:“一杯倒还要装大佬,你可真行。”


他走开去唱歌,闺蜜悄悄靠过来,“你俩什么情况?”


我盯着他的背影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相处几年,余立对我很好,好到我很清楚那已经超过了朋友的范畴。可他不说,我也不敢问——如果真的是我自作多情,问出口的那句话,恐怕会让我们的友情画上句号。


很多人不敢让友情变成爱情,我也一样。懦弱也好,胆小也罢,有些事情注定无法潇潇洒洒。就那么拖着也很好,我想,这样,就不用纠结取舍了。


人们总说大学时代是最舒服的日子,这没错。毕业那天,整个宿舍的女孩抱头痛哭,既是四年情谊分离的不舍,也是对未来的迷茫无助。买的火车票晚一天,一一把室友送走后,我面对着一室的空寂,一时不知该做什么。


手机突然响起,我吸了吸鼻子:“喂,余立。”


“怎么这个声音?”他很敏感地觉察到我的不对,“哭了?”


“我们今天离校,”我笑了一下,“人都走了。”


那边的杂音消失了,他像是躲在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可环境安静了,他竟也没了平时的妙语连珠,忽然安静下来。


“喂?”


“江钰,你明天就要回来了吧?”


“回来?”我顿了顿,一下子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你已经回安平了?”


“嗯,你最近忙,没来得及告诉你,”他静了一下,再度开口,“我们都在等你。”


那一瞬间,我恨不得退掉第二天的票,立刻拎起行李去车站,哪怕站二十个小时也要马上回家。学校没人了,可余立告诉我,他,他们,都在家乡等我。


说好大学去外省,要自由潇洒地过四年;同样,我们说好毕业后回到家乡,过一眼望得到头的平凡生活。


余立进了一家不算大的律所,每天面对着一众鸡毛蒜皮的家庭纠纷,朋友们每每说起都是笑谈,而我老老实实地做着我的事情,小可在这样的小城市倒是也过得去。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忙着自己的工作,在一起吃饭、聊聊有趣的事。


我们依然是朋友,这样的状态持续太久太久,久到让我忘了他可能是喜欢我的——也许当初真的是自己自作多情呢?又或许,读书时的那点好感其实早就被淹没在茫茫时间海里,他放下了,只留我一人不能自拔。


爱情不能冷处理,这话真没错,本来就是容易放下的东西,没说出来就更是难以为继。可我渐渐发现,我对余立的喜欢,似乎比自己以为的深得多。


“余立,我们要不要试一试?”


我们俩似乎已经过了“不好意思”和“小心翼翼”的阶段,又一次普通的聚会,我一边用筷子把拉面里的香菜择出来,一边问出这句想问很久的话。


他停下筷子,抬头看向我,却没有说话。


“……是我自作多情了吗?”


“不是,”他把筷子放在碗边,似乎在斟酌着开口,“我……是喜欢你的。”


我心脏惴惴,这话其实不算意外,可我在等他的后文。


他盯着桌面,似乎在回想什么,半晌,笑了:“你知不知道,其实你是不太适合当朋友的人。”


我一怔,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你对人戒备太重,”看我脸色不对,他又用手指比了比,“一点点,一点点重。”


我的心脏直直地坠下去,但也还是笑着:“那我们为什么是朋友?”


他的表情淡了淡,整个身体向后靠在了椅子上:“还不是因为喜欢你。”


“这事儿说不清,”他有点无奈,“不过,那年你去长春,我真的准备了好长时间,室友都说像在准备接驾。”


他说得轻松,我也只能应景地笑,可只有自己知道这笑的无奈。其实这些话我思考了很久,才能若无其事地问出口,可余立,他却真的已经释然。


心底的事可以拿出来谈,也许本身就是一种放下。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也破天荒地喝了不少酒。学校街角处的面馆从高中起就是我们最喜欢来的地方,老板笑盈盈地给我们添着热水,热气蒸腾中,对面的余立好像又变回了高中时的贫嘴小子,岁月倒流,之前种种皆是南柯一梦。


“高中那会儿我也没有多喜欢你……不知道什么时候……”


“哈……你那会儿不会做几何题,我就非要教你……”


他有些醉了,我想抽走他的酒杯,却被他牢牢摁住。他醉了爱说话,我只好撑着下巴,听他像大学时的电话里一样絮絮叨叨。


“……其实一直想着再等等,可是等着等着就冷下来了……”


“那会儿你去长春,我特别高兴,也一直后悔没多带你走走……这话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他东一句西一句地说,我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听。可竟然到这时才明白,因为喜欢,所以他努力和不那么好的我成为朋友,即使分隔两地也努力维系着我们的感情。在这段关系中,他好像是在等一只永远不会停止飞行的鸟。


与其让曾经的美好成为鸡肋,不如干脆将她丢掉,也好过狗尾续貂,徒留尴尬。


爱情也好,友情也罢,只要是感情,就都需要人的悉心呵护,耐心维系。我是不爱主动的人,因为懦弱,怕自己的一片热忱被别人弃之如履,可余立却好像天生就是发光发热的存在,没有一丝阴暗。


他的主动让我们成为长长久久的朋友,却因为我的不主动而无法成为恋人。


后悔吗?我也不知道。这个人以朋友的身份爱了我很久很久,包容我的缺点,原谅我的懦弱,永远主动表达着安心与友好,而我却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沙子,以为这样就能不管不顾。


“去追他呀,”闺蜜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矫情的事情,“忘掉当哥们儿的感受,不要等着被爱,这一次就主动点,喜欢就追,不行就撤,没什么大不了。”


我很喜欢他。以前是喜欢一个有趣的朋友,现在是喜欢曾经一心一意只为我的人。我们错过了许多年,以后可能还会继续错过,这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的错。


可我不想再错过。大学四年,他带我走过他最喜欢的城市,看他最爱的风景,他克服了所有的怯懦和不确定,努力走到我身边。现在,让我来做那个主动的人,也许还不算太晚。


不想主动也许只是一个漂亮的借口,而主动却是在为了你想要的生活和人而做出的努力。余立一直都在向前走,我却不能甘心——至少一次,我想抓住主动的权力,不让今后留下遗憾。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爱意相通是幸运也是机会,而主动向前的人,才可能会是最后的赢家。

文/梓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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