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而篇(十四)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释义:
孔子在齐国的时候,有一次听到一个乐者演奏《韶》乐,由于演奏的太好,夫子便一下子沉迷其中,忘记了对一切事物的感受。据他自己说,三个月里脑子中只有音乐,忘记了肉味。并且说:“没想到音乐的表现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啊!”
儿子,你很喜欢音乐,但是我不知道你的最高体验是什么感觉?而此篇是两千多年前圣人的体验,以至于忘记了肉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你有过这种感觉吗?
《韶》:歌颂舜帝的音乐,后来泛指雅正的古乐。
2019.8.26